当代中国的十大阶层

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划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基本形态,它由十个社会阶层和五种社会地位等级组成(参见图1)。这十个社会阶层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

    各社会阶层及地位等级群体的高低等级排列,是依据其对三种资源的拥有量和其所拥有的资源的重要程度来决定的。在这三种资源中,组织资源是最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资源,因为党和政府组织控制着整个社会中最重要的和最大量的资源;经济资源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变得越来越重要,但它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的作用并不像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那么至关重要,相反,现有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都在抑制其影响力的增长;文化(技术)资源的重要性则在近十年来上升很快,它在决定人们的社会阶层位置时的重要性并不亚于经济资源。

    十个社会阶层的界定

    1、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

    指在党政、事业和社会团体机关单位中行使实际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领导干部,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各部委和直辖市中具有实际行政管理职权的处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各省、市、地区中具有实际行政管理职权的乡科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目前,中国的社会政治体制决定了这一阶层在趋于等级分化的社会阶层结构中居于最高或较高的地位等级,是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的主导性阶层,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及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推动者和组织者。这一阶层的社会态度、利益及行动取向和品质特性,对于正在发生的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和将要形成的社会阶层结构的主要特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

    在改革的最初十年,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处于政治与社会经济地位不一致的状态,他们的经济利益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在改革的后十年,他们仍是最积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并且是经济改革和经济增长的较大获益者之一。另外,由于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是执政党和政府意志的代表和体现,所以,各社会阶层同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之间的关系——与他们的合作或冲突,经常转而表现为对执政党和政府的支持或不满。目前,这一阶层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的比例约为2.1%;在城市中的比例为1%-5%;在城乡合一的县行政区域中比例大约为0.5%。

    2、经理人员阶层

    指大中型企业中非业主身份的高中层管理人员。这一阶层同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干部)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之间的区分界线还没有完全明晰化,其阶层内部的不同来源的成员,在社会政治态度和利益认同方面还有明显差异。这一阶层的社会来源主要是三部分人。第一部分是原来的国有和集体企业干部。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这一部分企业干部逐渐从行政干部系列中脱离出来,成为职业经理人。第二部分来自较大规模的私营企业或高新科技产业领域中的私营企业,这些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开始出现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趋势,一些企业主聘用职业经理人来为他们经营管理企业;另一些业主则通过企业股份化而使自己从业主型的创业者转变为职业经理人。第三部分人是三资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经理人员阶层是市场化改革的最积极推进者和制度创新者,他们代表着先进生产力和现代经济体制的发展方向。这一阶层的成员支配着大量的经济资源,他们都有较高的学历和专业知识水平,同时,他们的政治社会地位也较高,被称为“老总”。许多大中型企业处于国有或产权不清的状态,实际上是经理人员在支配这些企业的生产资料和经济资源。同时,这一阶层的主导成分与国家权力和海外资本有着紧密的联系。

    这种状况决定了,经理人员阶层在当前的社会阶层结构中也是主导阶层之一,他们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领域中的影响力——特别是对政府经济决策的影响力,甚至要大于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影响力,而且这种影响力还在继续扩大。这个阶层还在发展之中,在目前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的比例约为1.5%,但在地区之间的分布极不平衡。这一阶层的成员多数集中在大中城市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城市。据我们调查,在深圳市这类经济中心城市,经理人员阶层所占比例高达9%,远远超过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所占比例;但在经济不发达的贵州省镇宁县,经理人员就非常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用经理人员阶层所占比例以及这一阶层的经济回报率来衡量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

    3、私营企业主阶层

    指拥有一定数量的私人资本或固定资产并进行投资以获取利润的人,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即包括所有雇工在8人以上的私营企业的业主。私营企业主阶层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和发展的过程中产生和成长起来的。他们不仅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之一,而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实践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者,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者,在二十几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成员最初主要来自于乡村和城镇社会的较低阶层,但在1992年以后,具有文化专业知识的原国有和集体企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干部开始大量加入这一阶层,使这一阶层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有了极大提高。但是,由于传统意识形态的阻碍,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地位一直无法与其经济地位相匹配,他们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受到很大局限。私营企业主阶层内部拥有资本规模大小不同,他们自身的政治文化素质也有很大差异,因而在社会地位上的地位和声望是很不相同的。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社会上对他们的评价有很大的争议。

    在人数上,中小企业主构成了这一阶层的主体。就全国而言,私营企业主阶层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约为0.6%,但地区差异比较大。在私营经济较发达地区,这一比例可达3%左右;而在私营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该比例在0.3%以下。表1显示了中国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发展过程与趋势。

    4、专业技术人员阶层

    指在各种经济成分的机构(包括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全民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中专门从事各种专业性工作和科学技术工作的人员。他们大多经过中高等专业知识及专门职业技术培训,并具有适应现代化社会大生产的专业分工要求的专业知识及专门技术。

    专业技术人员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中等阶层的主干群体,他们既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之一,也是先进文化的代表者之一。而且,他们还是社会主导价值体系及意识形态的创新者和传播者,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激励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在当代中国社会,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在推动科学技术发展和市场经济理念传播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多年中,中国的专业技术人员群体显现出从传统知识分子到现代知识分子的历史性的转型,即从以传统的人文知识分子为主导构成转变为以现代的专业技能性知识分子为主导构成。这种转变十分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保持较优势的地位,并与掌握着组织资源和经济资源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保持良好的关系。

    专业技术人员在中国的阶层结构以及社会中间层中所占比例还比较低,他们主要集中于城镇。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推进,随着教育、科技和各种社会事业的发展,这一阶层将日益壮大。目前,专业技术人员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约为5.1%,但城乡差异很大,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差异也很大。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大中城市中,专业技术人员阶层所占比例为10%-20%,而在城乡合一的县(市),其比例仅为1.5%-3%。

    5、办事人员阶层

    指协助部门负责人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专职办公人员,主要由党政机关中的中低层公务员、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中的基层管理人员和非专业性办事人员等组成。这一阶层是社会阶层流动链中的重要一环,其成员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后备军,同时,工人和农民也可以通过这一阶层实现上升流动。这一阶层也是现代社会的社会中间层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目前的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大约为4.8%。在城市中,其比例约为10%-15%;而在城乡合一的县(市)中,其比例在2%至6%之间。随着工业化和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将会有大量的体力劳动者上升流动进入这一阶层,在未来十几年中,这一阶层的人员比例将会有明显提高。

    6、个体工商户阶层

    指拥有较少量私人资本(包括不动产)并投入生产、流通、服务业等经营活动或金融债券市场而且以此为生的人。如小业主或个体工商户(有足够资本雇佣少数他人劳动但自己也直接参与劳动和生产经营的人)、自我雇佣者或个体劳动者(有足够资本可以自己开业经营但不雇佣其他劳动者)以及小股民、小股东、出租少量房屋者等。

    在1949年以前,中国曾经大量存在个体工商户和个体劳动者。但经过50年代的工商业改造和手工业改造,特别是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后,这个阶层在城乡基本消失了,到1978年,全国总共只有15万个个体工商户。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个体工商户首先在各地农村大量涌现,继而又在城镇大规模地发展起来。所以,完全可以说,个体工商户阶层也是经济改革的产物,这一阶层的规模随着经济改革的推进而不断扩大。

    在80年代,这一阶层的主要来源是农民和城镇的失业待业人员(尤其是返城的知识青年)。进入90年代以后,由于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大量国有企业工人和城市居民涌入这一阶层。目前,这个阶层是吸纳下岗工人、失业待业人员和进城农民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支很活跃的力量。调查表明,东部沿海诸省市经济繁荣,个体工商户发展得多,发展得好;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经济之所以发展得慢,个体工商户较少也是一个原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第三产业(服务行业)的发展,这一阶层还有扩充并吸纳劳动力的很大潜力;而且,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还将由于有某种特长或因为经营得当而逐渐积累资本,扩大经营规模和范围,从而将上升到私营企业主阶层。

    个体工商户阶层是80年代的改革的主要获益阶层之一。但是,90年代以来,由于一些城市搞所谓的形象工程,大拆大建,把许多较为简易的商业设施拆掉了,把马路市场取缔了,致使不少个体工商户因失去经营场地和经营条件而歇业。另外,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对这一阶层的管理变得日益严厉,向他们征收的税费也有所增加,他们所能分享的利益相对减少,收入增长速度明显低于80年代,其经济地位与80年代相比也有所下降,所以他们的不满情绪较多。目前,个体工商户阶层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为4.2%,这一比例是根据国家工商部门的登记数计算出来的,但该阶层的实际人数比登记人数多得多。

    7、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

    指在商业和服务行业中从事非专业性的、非体力的和体力的工作人员。由于中国目前的商业服务业还不发达,而且产业层次较低,这一阶层的绝大多数成员的社会经济状况与产业工人阶层较为类似。但在一些大城市中,在与国际较为接轨的商业服务业部门中,商业服务业人员的社会经济状况较接近办事人员阶层。随着工业化和市场化的推进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这一阶层的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

    目前,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约为12%。但城乡之间的差异极大,因为这一阶层与城市化的关系最为密切。在深圳市和合肥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的比例分别为17%和13%,但在城乡合一的汉川市(县级市)和镇宁县,此阶层所占比例仅为3.2%和1.6%。在小城市和乡村当中,商业服务业还很不发达,而且产业层次较低,从业人员还很少,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够大。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因为中国的城市化严重滞后,限制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也因为中国目前的服务业尚停留在餐饮业等传统服务业领域。可以预计,随着旅游业、体育事业、科技教育事业、文化娱乐业以及社会服务事业的发展,这个阶层会迅速发展起来。

    8、产业工人阶层

    指在第二产业中从事体力、半体力劳动的生产工人、建筑业工人及相关人员。产业工人阶层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是近代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随着中国工业化、社会化的继续发展,这个阶层将会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科技、文化素质,其劳动技能也将不断提高,从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做出越来越多的贡献。

    在相当长时期内,中国的产业工人阶层内部一直存在着企业所有制和户籍身份制所导致的差异。这种差异体现在收入、福利、社会地位、劳动保障等多个方面。近几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深化,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工人之间的差异相对缩小,但户口因素的影响仍然很强。“农民工”应该是产业工人阶层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实际上却成了这个阶层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群体,其原因就在这里:他们做的是与城市工人相同的工作,但因为他们的身份是农民,所以在工资、劳保和福利等方面的待遇明显不如城市工人。

    除了户籍因素导致的差异之外,单位部门因素也越来越多地引起产业工人阶层内部的分化。福利和劳动保障较好的正规部门的工人与缺乏福利和劳动保障的非正规部门的工人,经济效益低的传统部门的工人与经济效益好的新兴产业和国家垄断部门的工人,在社会经济状况方面有明显差异。

    经济改革以来,产业工人阶层的社会经济地位明显下降,这使产业工人阶层的人员构成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原工人阶层中一部分成员通过接受成人教育和技术培训离开了工人队伍,进入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其他社会阶层。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国有工矿企业改革,实行减员增效等政策,导致大批工人下岗,从而在事实上改变了原来那种终身雇佣格局。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在“铁饭碗”被打破以后,处于就业无保障的状况。这使他们在心理上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应当指出,这种变化带来了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好的一面是,这促使大多数工人有了学习技术和专业技能并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不好的一面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阶层长期没有就业压力,因而没有竞争意识,一旦他们的这种既得利益状况被改变,且一时又不能适应这种改变,他们便难免会有牢骚和不满。与此同时,进城的农民大批涌入产业工人阶层,他们成为产业工人阶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整个产业工人阶层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则为22.6%左右,其中农民工占产业工人的30%左右。城乡之间差异极大,不同经济结构的城市之间,不同发展水平的乡村之间,差异也都很明显。

    9、农业劳动者阶层

    这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的一个阶层。该阶层是指承包集体所有的耕地,以农(林、牧、渔)业为惟一或主要的职业,并以农(林、牧、渔)业为惟一收入来源或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农业劳动者阶层曾经起过极为重要的作用:他们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真正突破者,是农村经济体制的率先改革者,是市场经济的最早实践者和推动者。而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尤其是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民得到了自主和实惠,解放了生产力,农业连年获得丰收,不仅很快就一举解决了绝大多数中国人的吃饭问题,而且推动了中国整个体制的改革。另外,这个阶层还是通过分化而产生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产业工人等的母体阶层。

    尽管如此,由于这个阶层几乎不拥有组织资源,所拥有的文化资源和经济资源往往也低于上述所有阶层,所以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的地位比较低。本来,按照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要求,这个阶层的规模理应进一步分化并大规模缩小,但在目前,这种分化和缩小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制度与政策(如户籍制度等)的阻滞。当然,不可否认,与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相比,中国农民阶层的规模已经有了显著的缩小,纯粹的农业劳动者和以农业为主业的农民在劳动人口中所占比例,已经从1978年的70%以上减少为1999年的44%左右。但是,农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比重也从1978年的28.1%下降为1999年的17.3%,两种比例仍然是很不相称的,在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这种不相称状况更为明显。这种状况决定了农民阶层的较低收入水平和较低的社会经济地位。

    尤其严重的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农业劳动者阶层是改革和发展的受益阶层,而在80年代中期以后,这个阶层便逐渐成为利益受损的阶层了;特别是在1997年以后,由于大宗农产品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销售困难,价格显著下降,乡镇企业不景气,进城打工变得更加困难,以农业为惟一收入来源和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民的收入,实际上是减少的,而各种税费负担却没有减轻,所以,这个阶层利益受损的状况表现得更为明显。这是很应当引起注意的问题。

    10、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

    指无固定职业的劳动年龄人群(排除在校学生)。体制转轨和产业结构调整导致一批工人和商业服务业人员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就业机会不足使许多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青年劳动力长期待业。城市大批征用农用地,则使大批农民无地可种,而这些农民在城镇一时还找不到合适的职业。另外,还有不少城乡居民因为残障或长期卧病的困扰而不能就业,他们多数也陷入贫困境地。目前,这几部分人的数量还在继续增加。

    任何社会都会存在部分的失业者,但无业、失业、半失业者构成一个阶层,却是中国目前这一特殊历史过渡阶段的产物。一方面,无业、失业、半失业人群数量比较庞大;另一方面,这些人具有类似的社会经济背景,比如大多是原国有、集体企业工人及其子女,以及无法依靠农业维持生计的中青年农民。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阶层中,相当部分人的失业、半失业状态持续数年之久,给他们的生存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失业、半失业人群的这些特征使他们构成一个过渡性的特殊阶层。这一阶层的许多成员处于贫困状态。

By 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