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新招数 – 通过代孕送儿子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王保安,男,汉族,1963年生,河南鲁山人,中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王保安毕业后即进入财政部工作,曾任经济建设司司长、部长助理,2012年升任副部长,3年后改任国家统计局局长。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海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神工海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单位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关成善犯单位行贿罪获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王保安的这段秘闻也被公之于众。2018年12月12日,河北张家口桥西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犯单位行贿罪,海特电子集团、山东神工海特电子科技公司,分别被处罚金80万元,实际控制人关成善获刑1年半、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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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披露:2013年到2015年期间,时任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曾多次到山东潍坊做一件隐秘之事——取精,他想要儿子,有人花了340多万找人帮他人工代孕。出这笔钱的人叫关成善,海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神工海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关成善与王保安关系密切,2011年至2012年期间,在王的帮助下,关成善就成功申报了1.8亿元的巨额国家补贴。
作为回报,关成善在网上找了两家中介帮王保安生儿子,弥补了他口中的“遗憾”。2015年,大儿子出生,52岁的王保安已经当上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世事难料,2016年1月,小儿子出生刚一周,王保安被通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获得关照后拿下1.8亿补贴
关成善是何人?判决书显示,关为初中文化水平,1965年出生。
公开的信息显示,关成善在11家公司里担任高管,包括神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原名山东神工海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神工海特),正是本案被告,于2015年3月20日更名。关成善如何与王保安搭上线?判决书显示,先跟王保安结识的是关的当时的女友彭某,那是在2009年,彭某通过朋友介绍与王保安相识,彼时王还在担任财政经济建设司司长。
2011年,海特集团向国家发改委申报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为了能够顺利获得国家批准,关成善利用了这一层关系,与彭某一起请王保安帮忙。那时候,王保安担任国家财政部部长助理,在他的帮助下,海特集团顺利获得了3316万元国家财政补贴。

2012年,关成善实际控制的神工海特向国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申报年产五亿元Ah车用磷酸铁锂动力电池项目,他和彭某再次请托王保安帮忙。彼时,王保安已升任国家财政部副部长,同样,在王的帮助下,神工海特成功获得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奖励,奖励资金高达1.5亿元。
两次项目申报,关成善拿下超过1.8亿的巨额补贴。

通过联系代孕,变相行贿340多万
在第二次项目申报之前,关成善就开始与彭某商量感谢王保安的事。
王保安交待,其在和关成善、彭某聊天时多次流露出没有儿子的遗憾。“关成善、彭某夫妇为了感谢我,抓住我想要儿子的心理,投我所好就提出要给我用代孕生子的方式生个儿子,我同意了。”
 根据判决书,2012年初彭某通过网络广告找到第一家代孕机构。彭某和该代孕机构一共签过两次代孕协议,第一次签的是单次的,就是最后成不成功代孕机构不负责,第二次签的是包生男孩的。在此期间有两次没有成功。后来大概在2015年1月代孕母亲怀孕了。2015年9月28日男孩子出生。最后代孕费各项共计166.5万元。 另外,2013年底,彭某联系了另外一家代孕机构,表示想要一个男孩。代孕期间几次胚胎移植没有成功,大约在2015年4月代孕妇女怀孕,2016年1月18日孕妇在燕郊冶金医院剖腹生下一个男孩。 王保安交待,彭某安排其多次在北京、山东潍坊取精并按照其要求找了提供卵子的女孩,期间失败了几次,但最终在2015年9月28日和2016年1月18日为其生下两个男孩。王保安称,我找人为这两个孩子起了名,还亲自去看了这两个孩子。操办这件事的费用我通过其他朋友的信息,知道保生一个男孩要100万元,加上这几年没有成功也要花钱我估计差不多有300多万元,但具体数额他们没有告诉我。
法院审理查明,两次代孕关成善为此支付费用346.45万元。
经历多次胚胎移植失败之后,2015年初,第一个代孕机构找来的代孕妇女成功怀孕,于同年年底诞下一名男婴。那时候,52岁的王保安已经当上了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第一个儿子出生仅3个多月后,2016年1月,第二个代孕机构找来的代孕妇女在燕郊冶金医院剖腹产也生下一个男孩。判决书显示,王保安特地找人为两个孩子取了名字,还亲自前去看望。
2016年1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帮忙的方式的“打招呼”

为什么要这样尽心尽力的帮王保安代孕生子?

关成善这样解释:在公司申报这两个项目过程中,王保安帮了多大的忙我不知道,感觉他帮了忙想感谢他。
他的辩护人认为,2011年海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国家发改委战备性新兴产业专项项目《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应该得到国家资金的支持,不是非法利益。王保安在关成善公司申报项目中的作用,是让关成善能直接顺利向主管领导汇报,对项目获得批准没有起到主要作用。
王保安给关成善的帮助,是出面帮关成善向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和财政部经建司主要领导打招呼。
王保安的“打招呼”意味着什么?在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巡视办、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电视专题片《巡视利剑》第四集《巡视全覆盖》中,王保安曾说过,“后来我当了部长助理之后,我意识到我有影响力了。你就坐着不说话,就是个影响力。”

判决书显示,张家口桥西区人民法院认为,关成善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通过王保安职权地位的影响取得了相关部门提供的同类竞争企业无法取得的便利条件。从客观事实上已构成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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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个圈就有豪宅 敛财1.5亿一审被判无期
2017年5 月31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保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保安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的通报中提到,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保安利用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秘书,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综合司司长,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挂职),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彩票销售、贷款申请、项目审批、土地开发以及工作招录、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3亿余元
据央视网报道,王保安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为一些商人办事情、批项目,商人则以赠送豪宅、豪车等厚礼略表心意。为了逃避检查,王保安从不将这些豪宅、豪车登记到自己的名下。 在王保安所收受的豪宅中,其中有一套豪宅位于玉渊潭公园北岸,东侧紧邻钓鱼台国宾馆,离他办公位置极近,面积约318平米,购房、装修总费用近5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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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套豪宅的由来,王保安解释道:“他(商人)在江苏投资开发了一个项目,已经报到了财政部,想看能不能帮忙催一下。其实就是到我这儿圈个圈就行。” 就这样,王保安用一支笔在纸上画了一个圈,一套豪宅就到手了。

2017年9月11日,电视专题片《巡视利剑》播出第四集《巡视全覆盖》,揭示了王保安犯罪事实及落马始末。该片如此描述王保安——他通过“打招呼”,帮助自己的二弟和三弟在官场的提拔,再用手中权力为当老板的四弟谋取巨额利益,利用公权力构筑起整个王氏家族腐败网络。

触目惊心的代孕产业链

目前,代孕可分为三种:一是精子、卵子由夫妻双方提供,仅借用代孕者的子宫;二是精子来自丈夫,卵子由代孕者提供,经体外授精后,由代孕者怀孕生育;三是卵子由妻子提供,经异质人工授精后,通过胚胎移植由代孕者怀孕生育。

  在代孕行为中,为他人生育的女性通常被称为代孕妈妈,委托他人生育子女的人被称为委托父母或代孕客户。而从事业务的,则被称为代孕中介或者代孕机构。

  记者在网上搜索后发现,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上,代孕机构也在进行新媒体营销,随时与客户沟通,一旦发现危险,随时弃号再行注册。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的代孕中介已达400多家,大多属于“地下交易”,并因此造成代孕市场收费较为混乱。一般情况下,挑选卵子价格为6万元至10万元左右;代孕价格则按照不同档次定价,有不包成功的、包成功的、包生儿子的等,价格也从40万元至135万不等。

  知情人告诉记者,一些夫妻不甘心一生无子,通过代孕机构找到有生育能力的代孕妈妈,通过将受精卵子植入子宫的方式,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再将孩子送还给寻求代孕的委托父母。随后,代孕妈妈会收获一笔可观的“借腹”收入。

  2018年11月,来自贵州的张腊珍从代孕机构得到了20多万元的酬劳,并因所生的孩子超过协议体重多拿了2000元红包。回到了农村老家后,张腊珍还清了盖房时的欠款,并且将房子重新装修了一遍。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种看似皆大欢喜的结果,实际上存在极大的隐患。首先,不利于保护妇女生育自由和人身自由权。我国法律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如果出现以协商、欺诈、胁迫等方式让代孕妈妈代孕生育,这必将侵害妇女生育自由权。如果对代孕妈妈的限制过多,也侵害了代孕妈妈的人身自由权。其次,代孕孩子出生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恶意地以代孕协议主体不合法为由,主张代孕协议无效或者主张撤消,都将损害代孕子女的利益。再次,代孕妈妈是否有权决定人工流产,孩子出生前委托父母死亡后的抚养权和生活如何处理,代孕妈妈在怀孕中产生意外或代孕婴儿有缺陷是谁的责任,代孕费用在何种情况给付,这些都很有可能引起社会纠纷。

  需求供给双重刺激

  代孕黑市屡禁不绝

  代孕之所以存在,一是需求,二是供给。

  据知情人介绍,代孕客户花了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到达代孕妈妈手中的只有十几万元或二十万元。代孕中介从中赚取的丰厚利润可想而知。“尽管我国的代孕处于地下状态,是官方明令禁止的,但在其强大的市场需求和丰厚的利润推动下,仍然蓬勃发展。”

  记者以“代孕”为关键词在百度上进行搜索,发现有不少代孕机构的网站。这些代孕机构都在网页上公开了联系方式,有的还能自动弹出在线聊天模式,只要记者搭话,网站就会主动介绍业务。

  记者拨通其中一家的热线电话得知,代孕有几种套餐。一套名为全委托包生的“尊贵套餐”总额为100万元,代孕客户签约当日付款10万元,其余可以分阶段付款。针对部分家庭有生男孩的渴求,代孕机构还设计了一套“豪华套餐”,即全委托并生男孩加价20万元,套餐总额120万元。如果想生双胞胎,再加价30万元。也就是说,代孕客户代孕费最高可达150万元。

  记者采访得知,这些所谓的代孕妈妈,都是代孕机构从网上招聘或者通过熟人介绍而来。代孕机构通过观察筛选,挑出合适的人,植入胚胎。替人产子后,代孕妈妈可以获得1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报酬。

  “做一单业务,利润在30%至60%之间。”一位曾在代孕机构工作过的人告诉记者,如果以最低65万元的标准、一单业务30%的利润起算,一家代孕机构在开展1000个代孕业务的情况下,利润至少在千万元以上。

  有知情人说,正是由于代孕蕴藏的市场及巨大利润,各种非法代孕机构应运而生。“当前代孕产业链条相对完整,包括委托方、代孕中介、代孕妈妈,以及实施代孕技术的医务人员或诊所、代孕的药品器械提供者、媒介发布宣传者等。”

  由于女性捐卵比男性捐精复杂得多,我国目前设立有精子库,却没有卵子库。因此,供卵(或借卵)是地下非法代孕机构普遍开展的业务之一。

  在网上输入关键词“捐卵”,便会出现众多的买卖卵子广告,部分网站打着“爱心捐卵”的幌子,并将提供卵子的人称作志愿者。

  我国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化供卵行为,但这些机构却明码标价。记者从对方的报价获知,客户需要给捐卵志愿者提供一定的补偿,补偿标准一般在2.8万元至5.8万元,如果不挑选志愿者,补偿费用2.8万元。此外,代孕机构还推出了“借卵自怀包怀孕”,价格为15.8万元;“借卵+借腹生一子包成功”的价格为90万元至110万元。在这个基础上,代孕客户需要给供卵者几万元的补偿费。

  为了招揽客户,很多买卖卵子广告都声称女大学生供卵。在代孕中介用微信发来的一份资料上,记者看到一个容貌清秀的女孩的照片,在照片下面附有介绍:供卵志愿者,外貌良好,身体健康,在读985高校大学生,身高1.70米,需要的客户尽快预定。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尽管供卵者得到了一笔补偿费,实际上却存在极大隐患。正规医院的取卵手术对环境要求相当高,必须无菌、恒温。而大部分地下代孕往往寻找黑诊所取卵,由于缺乏监督,存在消毒不彻底,器械重复使用,操作不规范等风险。如果将卵子从卵泡中取出,必然要刺破卵巢,会在卵巢上留下创口,如果室内细菌超标,轻则发生生殖道感染,引起盆腔炎,影响今后的生育;重则感染乙肝、梅毒、艾滋病等传染病,甚至当场就可能因感染而危及生命。

  违反现行立法规定

  代孕所签合同无效

  目前,各国对于代孕的态度各不相同。法国、瑞士、德国等国家禁止代孕;在英国,非商业性质的代孕属于合法行为;美国则有26个州对代孕有不同程度的法律认可。

  在我国,《辅助生殖办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为了避免这一规定过于空泛,《辅助生殖办法》还明确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一、非法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及代孕行为的,将被停业,没收非法所得、药品器械,并处以1万元罚款;二、合法医疗机构但是超范围执业的行为,将对其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合法医疗机构但是开展限制性的执业活动,例如开展代孕活动、买卖胚胎的、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等情况之一的将被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目前的法律条文,只能对正规的医生和医疗机构进行管理。而对于网站和黑中介,则没有执法依据。此外,3000元的罚款,也让人觉得很尴尬。”有执法人员说,违法成本过低,是导致代孕黑市屡禁不绝的原因之一。很多代孕机构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把洽谈地点、代孕妈妈住所、手术室等分开,同时,往往会借助正规的医疗机构开展违规服务,一旦有检查风声就金蝉脱壳。

  北京律师肖东平说,从事代孕的行为,与我国传统的社会伦理、道德以及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相违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代孕妈妈和委托父母之间签署的合同,或者代孕机构和代孕客户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会因违反现行立法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2015年4月3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2部门成立全国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联合制定了《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除对开展代孕行为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社会中介机构等进行查处外,还明确要求网站禁止发布代孕服务相关信息,清理和屏蔽网站上有关代孕服务的相关信息等。对开展代孕宣传和服务的互联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进行清理和查处。

  而代孕是否应该合法化,一直以来争议不断。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第35条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原国家卫计委希望通过此举将代孕上升到法律层面,也被外界视为国家层面将对代孕实行全面管理的标志。

  但在对草案的分组审议中,草案第35条引起与会代表激辩。支持者称,委托方和代孕方都处在高风险、无保障的环境中,为防范潜在纠纷禁止代孕,有其道理;反对者则认为,不应剥夺不孕夫妇通过代孕技术获得子女的权利,禁止代孕还会让“失独者”再受打击。

  最终,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禁止代孕”的相关条款,为代孕黑产留下了发展空间。

By tuguajun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