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砸烂公检法

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发生过很多重大政治事件,影响深远。“彻底砸烂公、检、法”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造成的后果很严重,影响也很深远。本文就这一事件和毛泽东有什么关系,进行探讨。

  毛主席说,听到砸烂公、检、法这句话我就高兴

  从1949年共产党掌握全国政权开始,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爆发,毛泽东对公、检、法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是十分重视的,始终把它置于自己的绝对领导之下,别人不得干涉。由于文革前17年,公安机关在公、检、法三机关中一直处于老大的地位,检察院、法院实际成了陪衬,在“大跃进”年代,检察院、法院甚至一度被取消,只保留名称,其领导人带上公章到公安机关联合办公,以政法部的名义代替了公、检、法;文化大革命中,公安机关被军事管制,而检察院、法院被撤销了。所以我说毛泽东十分重视公、检、法,主要说的是十分重视公安机关,文革中提出的“彻底砸烂公、检、法”的口号,实际上就是“彻底砸烂公安机关”。

  让我们来考察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毛泽东要(支持)砸烂公、检、法,主要是砸烂公安机关的历史事实:

  1966年11月12日,江青在人民大会堂接见各地来京的造反派时说:“公安机关十七年来干尽了坏事,要打倒、要砸烂。”参加接见的有周恩来、陈伯达、康生等中央文革领导。公、检、法,尤其是公安机关,是毛泽东直接领导的,如果没有毛泽东的首肯,她敢这么说吗?

  1967年武汉发生“七二○”事件,毛泽东受到围困,在周恩来的亲自安排下,脱离险境,安全到达上海。7月23日,谢富治、王力随周恩来飞回北京,受到英雄般的接待。江青亲自到机场迎接,并和周恩来、谢富治、王力合影,电视台当晚播出。接着,谢富治在公安部大礼堂向迎接他的公安部干部讲述处理武汉事件经过。会议结束后,他对公安部副部长李震、副部级政治部主任施义之说:“毛主席说,‘听到砸烂公、检、法这句话我就高兴’。你们要把这句话捅出去。我当面听主席讲砸烂公、检、法没有十次也有七八次。”李震、施义之当晚通过公安部造反派报纸《红旗》将这一消息刊登,并迅速传遍全国,立即在全国掀起砸烂公、检、法,主要是公安机关的高潮。谢富治是一个有谋略、有头脑、非常谨慎、圆滑的政治人物,他知道领袖的厉害,如果毛泽东没有说过这样类似的话,他是没有胆量敢假传“圣旨”的。

  1968年3月18日,周恩来、康生、陈伯达、江青等中央领导和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接见浙江赴京汇报的代表时,江青诬陷说:“浙江省公安厅干部在叶群代表林副主席向毛主席汇报时,在屏风后头搞窃听、偷听和秘密录音(指的是1965年秋,叶群受林彪指派到杭州告罗瑞卿的状,导致罗瑞卿被打倒)”;“叶群走一步路,都有人盯梢,进行监视”;“公安机关用特务手段检查主席和我的信件,这是用对付敌人的办法,是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比国民党还坏,是法西斯”;“要彻底砸烂资产阶级反动的公检法”。没有毛泽东的同意,江青敢这样公开讲吗?!

  毛泽东要(支持)砸烂公、检、法最有说服力的直接证据是:1968年7月28日,他在召见聂元梓、蒯大富、韩爱晶、王大宾、谭厚兰红卫兵五大领袖时,当有人汇报谈到北京市公安局揪出很多叛徒、特务、地富反坏分子900多人时,毛泽东说:“提出砸烂公、检、法,我说好!”据韩爱晶记录,毛泽东还说:“实际上砸烂公、检、法是谢富治第一个(公开)提出来的,北京市公安局三万人,弄出九百几十个地富反坏右。因此提出砸烂公、检、法,三万人只剩百把十几人,其余进学习班”。当时在场的有周恩来、康生、张春桥、姚文元、陈伯达、江青、谢富治等中央文革成员。

  1966年、1967年,在毛泽东的批准下,从军队选调兵团级干部1人,军级干部3人,师级干部10人,团级干部20人,以后还调进大批军队干部,进驻公安部,实际掌控了公安部的权力,公安部绝大多数干部被遣送黑龙江农场审查、改造。1967年12月9日,毛泽东亲自批发中共中央(67)379号文件,要求“凡全国公安机关未军管的,一律实行军事管制”。文件下发后,大批军人浩浩荡荡开进公安机关,95%以上的公安干警被集中下放农村改造。一直被称为党的刀把子的公安机关,像解放初期国民党的警察机构一样,被解放军接管。如果毛泽东还信任公安机关,能这样干吗?

  为了寻找砸烂公安机关的理由,扩大宣传影响,对公安机关极尽造谣污蔑之能事。1968年8月9日,谢富治授权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主任刘传新,炮制了《旧北京市公安局反革命集团与美蒋特务勾结进行特务活动的一些情况的报告》,诬陷北京市公安局“长期与美、蒋特务勾结,进行特务间谍活动”;“死心塌地为美、蒋效忠”;“市公安局的特务间谍活动是在刘、邓黑司令部的支持鼓舞下,在大特务彭真、罗瑞卿、刘仁的指挥下,遵照美、蒋旨意进行的”。这么一个荒唐可笑的报告送到中央,毛泽东看了,亲自批示:“请各地军管部门注意此类情况。”根据毛泽东批示,中共中央于10月7日以“中发(68)142号文件”转发全国。对这样一个充满谎言的报告,以毛泽东的睿智,他真的相信吗?可是他确实作了批示,而且要全国公安机关军管会,像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那样来调查类似问题,这就说明他老人家这时对公安机关确实不再信任了。

  以上事实充分说明,毛泽东是坚决要(支持)砸烂公安机关的。

  在砸烂公安机关的两年多时间里,全国有3.4万公安干警受到打击迫害,其中被打死1200多人,伤残3600多人,被捕判刑1300多人。公安部5位副部长被捕,政治部主任隔离审查;罗瑞卿、谢富治的老搭档、二把手副部长徐子荣被捕后被迫害致死;未被逮捕的副部长刘复之、于桑在军人部长李震1973年10月20日自杀后,涉嫌被监禁。公安部正副司、局长49人中,有43人先后被打成叛徒、特务、历史或现行反革命分子和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北京市公安局有1693名公安干警受到打击迫害,其中有225人被打成叛徒、特务、反革命,包括10名正、副局长,117名正、副处长、分(县)局长,都被打成特务、叛徒、三反分子,47人被捕入狱。上海市公安局被砸烂后,有2980名干警受到残酷迫害,有78人被迫害致死,96人致残。浙江省公安厅666名干警,被审查、批斗298人,隔离审查88人,受处分74人。前任厅长王芳、现任副厅长吕剑光等6名干部被怀疑在毛主席住处安装窃听器,押解北京囚禁审查。全国203位公安厅、局长,所有的人都被审查、打倒过,有45人坐过牢,自杀、死在监狱里17人。

  毛泽东为什么要(支持)砸烂公、检、法,特别是他亲自领导、关怀有加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是毛泽东亲自培育、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起来的,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上做出了重大贡献。解放后,中国大地上曾经一度出现过没有吸毒、没有赌博、没有卖淫嫖娼,刑事犯罪案件很少,甚至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受到国内外一致赞扬。但是,随着“左”倾路线逐步抬头,毛泽东在国内开展了一系列的政治运动,必然要遭到抵制和反抗,社会治安出现动荡。毛泽东运用公安机关对这些抵制和反抗不断进行镇反(见《大跃进前后的社会控制》一文,载《炎黄春秋》2011年第4期),保证了这些运动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因此,公安机关也犯了严重的错误,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但是对毛泽东而言,公安机关是绝对忠实于他的,他没有理由不信任。

  文革前的全国公安会议上,毛泽东多次与各省、市公安厅局长合影留念,以致不少其他部门领导人羡慕当公安机关领导。文革前,无论是罗瑞卿,还是谢富治当公安部长期间,毛泽东对公安工作有过批评,曾经批评过“不像样子的公安局长”,但那是关心、爱护,从来没有说过、表示过要“砸烂”。文革一到,为什么突然要砸烂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javascript:'<html><body style=background:transparent;></body></html>’

  一是政治斗争的需要。文化大革命主要目的是要打倒以刘少奇为首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为了打倒刘少奇,首先拿他的得力干将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开刀。而彭真是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直接分管领导政法工作;罗瑞卿更是直接管了十年公、检、法,当了十年公安部长,影响很大。彭真、罗瑞卿被打倒了,他们直接领导的公、检、法,尤其是公安机关,就好比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难逃厄运。就像中央宣传部长陆定一被打倒了,中宣部也就成了“阎王殿”,要“打倒阎王,解放小鬼”是一个道理。彭真被打倒了,他主管的北京市委也变成了“水泼不进、针插不进”的“独立王国”,被彻底改组。罗瑞卿在文化大革命前夕的1965年底,就被打倒,并不是他犯了什么大错误,仅仅是因为和林彪有矛盾,而毛泽东为了发动文化大革命,需要林彪领导的军队全力支持,不得不牺牲他,而他当公安部长达10年之久,如果不否定公安机关,也是说不过去的。

二是在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展起来以后,各地的造反派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打的旗号都是要打倒本地区、本单位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叛徒、特务”,要从他们手中夺权。但是,公安机关广大干警长期受到的教育是要绝对服从党的领导,对党不能有任何怀疑,各级党委就是代表党的,所以公安机关组织起来的造反派基本上是保守的,被称为保皇派,“奉命造反”,就是名曰造反,实际暗中保护“走资派”过关,等时局变了,在党委领导下抓右派,像1957年反右派斗争时一样。公安机关是专政工具,公安干警有组织性、有战斗力,还有武器,社会上不少造反派慑于它的威力,不敢轻举妄动,所以各级公安机关成了造反派造反的最大障碍,不清除这个障碍,文化大革命就进行不下去,因此文化大革命发动起来之后,公安机关首当其冲成了社会上造反派一致攻击的目标。但是,没有中央、没有毛泽东的允许,谁也不敢贸然夺它的权。文革初期,北京政法学院造反派要夺北京市公安局的权,但是谈何容易,他们请示谢富治;可谢富治也不敢擅自做主,只好请示周恩来同意,允许先夺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区公安分局的权,作为试点,但是不久就被勒令造反派退出,由军队接管。1967年到1968年,正是毛泽东号召造反派全面夺权的高潮,公安机关却成了最大障碍,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在公安机关秘密安排下转移,躲避造反派的批斗。青海省省长王昭,被造反派非法关押,公安厅干部将他秘密接走,送到洛阳治病,连中央想找他也找不到,后来还是公安部造反派奉中央领导命令,把他找到,交给中央。毛泽东为了文化大革命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顺利进行,就必须毫不犹豫地要(支持)砸烂公、检、法,主要是公安机关,以便清除阻碍文化大革命的障碍。但是他也担心会造成乱子,所以“砸烂”后,实行军管,没有让造反派掌管。要砸烂、要军管,就必须制造砸烂的理由,中央1968(142)号文件就应运而生了。其实毛泽东心里清楚,如果公安机关真的像文件上所说的彭真、罗瑞卿、刘仁(北京市委常务副书记、二把手)是大叛徒、大特务,勾结美、蒋,进行特务间谍活动,他能安全活到文化大革命吗?所以在1970年11月召开的第15次全国公安会议时,与会代表对彻底砸烂公安机关有意见,要求公安部领导解释,于是部长李震(原沈阳军区副司令,司令是陈锡联)以公安部领导小组的名义,直接写信请示毛泽东。毛泽东批示道:“砸烂公、检、法口号不科学,应该提公、检、法彻底闹革命。”这个批示没有说彻底砸烂公、检、法是错的,仅仅是说口号不科学。不科学就在于“砸烂”这个词难以理解。改为“公、检、法彻底闹革命”,就能理解了。就是说,公、检、法是有严重问题的,要革命,而且要“彻底”革命。“彻底者”,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谓也,仍然是不信任公安机关。这从毛泽东亲自批准下发的《第十五次全国公安会议纪要》上可以看出。“纪要”对文化大革命前17年公安工作进行了严厉批判,说刘少奇、彭真、罗瑞卿在公安战线上“顽固地推行一条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要彻底清除刘(少奇)、彭(真)、罗(瑞卿)的反革命的修正主义的公安路线”,“要彻底改造公安机关”。

  把“彻底砸烂”变成“彻底改造”,意思是一样的,这样就合乎“科学”了。

  三是毛泽东过去信任公安机关,文革爆发后不信任,并不奇怪。这时的毛泽东阶级斗争的弦越绷越紧,疑神疑鬼,认为有人要发动政变,搞资产阶级复辟。1966年5月16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制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毛泽东在这个通知中亲笔写道:“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各种文化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是一批反革命的修正主义的分子,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要夺取政权,由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林彪在5月18日的会议上,从历史的角度,大谈特谈政变经,杯弓蛇影,似乎中国有人正在企图搞政变、搞复辟,以呼应毛泽东的话。林彪说:“毛主席最近几个月,特别注意防止反革命政变,采取了很多措施。罗瑞卿问题发生后,谈过这个问题——调兵遣将,防止反革命政变,防止他们占领我们的要害部位,广播电台。军队和公安系统都做了布置——毛主席为这件事多少天没有睡好觉。”

  要搞政变,一是发动军事政变,达到政权更迭的目的,而这时军队掌握在毛泽东最信赖的接班人林彪手里,他大可放心;二是利用秘密警察,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把领导人抓起来,实现政权更迭的目的。这样做,只有长期掌握警察大权的人有这个条件。彭真、罗瑞卿在公、检、法系统影响深远,文革一开始,他们就被打倒,其追随者会不会这样干呢?毛泽东是一个疑心很重的人,他有不安全感,并不奇怪。十月革命后,苏联秘密警察头子,除创建者捷尔仁斯基过早病死外,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都是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毛泽东对十月革命后苏联内部的政治斗争,十分清楚。文革初期,江青那样咬牙切齿痛恨公安机关,不能仅仅归结为她的个人恩怨,难道没有领袖的担忧?!

  四是解放后公安机关接收了国民党遗留下来的大量敌伪档案,文化大革命发动起来后,就成了一些人的心病,生怕有人从这些档案中发现不利于自己的材料。红卫兵抓叛徒、清理阶级队伍、专案审查,都离不开敌伪档案。所以公安机关受到“格外重视”,都想把公安机关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下,利用敌伪档案,抹黑对手,洗刷自己历史污点。这就必须通过夺权手段来实现。要夺权,就要先造舆论,抹黑公安机关,然后“砸烂”,乱中取利。最明显的例子就是1968年春,上海造反派发现江青30年代在上海的丑事,并编成小册子散发。江青看到后哭哭啼啼地对周总理说:“这么搞怎么得了,看来是上海市公安局搞的(这时上海市公安局已军管,她说是上海市公安局搞的,实指上海市公安局原来的干警)”。然后由周恩来、陈伯达、江青、谢富治、杨成武、汪东兴等中央文革碰头会参加人,集体授权吴法宪到上海去收缴有关江青的传单、材料。吴法宪在张春桥的具体操办下,收缴了大量传单、小册子,并逮捕了搜集、编印的人,连同原公安局长黄赤波等人,一起乘专机飞回北京。材料封好,全部交给江青自己处理,人被非法关押起来。公安机关被军事接管后,组织大量军人清理敌伪档案,寻找所谓叛徒、特务,为中央专案服务。对刘少奇的定性是“叛徒、内奸、工贼”,材料就是从这些档案中找来,断章取义形成的。公安机关敌伪档案帮了毛泽东大忙,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分子和死不改悔的走资派混进各级领导层呢!这样才能证明他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是“十分必要的”、“非常及时的”。

  五是窃听器风波又起,公安机关成了重点怀疑对象,不砸烂不罢休。用窃听器搞窃听,是侦查工作的一项手段,国内外间谍、情报机关都利用这一重要手段。我们国家对利用这一手段有着严格规定:只准用于对敌斗争,严禁用于党内,而且有着严格的批准手续。江青污蔑公安机关对她和毛泽东使用窃听手段,是天方夜谭,荒唐可笑。

  被渲染成窃听风波的录音风波,是从中央办公厅刮出来的,跟公安机关无关。1958年11月,毛泽东的机要秘书、中央办公厅机要室主任叶子龙,出于对领袖毛泽东的崇敬,感到有必要运用现代化手段“尽量把毛泽东的话一字不漏地记下来”,多次向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和周恩来总理等中央领导人汇报他的想法。最终毛泽东也认可这一做法,并对叶子龙说:“录音要搞个规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嘛。”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中办机要室对录音范围和内容做出规定:“中央政治局常委在中央召开的大、中型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上的报告、讲话;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与地方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中央召开的电话会议;中央领导指定的需要录音的内容。”对这个规定,包括毛泽东在内的中央主要领导看了,都签字表示同意。但是,毛泽东有些讲话不愿意录音。1959年11月,中央在杭州召开会议,毛泽东在讲话中谈到中苏关系问题时,关照大家不要做记录。胡乔木插话说:“还有录音呢。”毛泽东批评说:“是谁让录音的,搞这干什么”?叶子龙立即让录音员停止录音。叶子龙在回忆录中说:“从此,机要室就再没有自行派录音员跟随主席外出录音”。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1961年1月至4月,毛泽东外出视察,在武汉停留期间发现在他的专列上安装的录音设备,没有拆除,录下了他和服务员的谈话。毛泽东大为愤怒,指示汪东兴报告中央书记处。中央书记处严肃批评了中央办公厅机要室,给予机要室主任叶子龙、副主任康一民严重警告处分;给机要室副主任吴振英以警告处分,连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的几个秘书也被牵连进去,受到处分。1961年5月17日,中央书记处批准了《关于录音、记录问题的决定》,做出了关于中央和地方党政军群一律不准搞录音的五项规定。到此,录音问题已经彻底解决了。

  五、六年过去了,再也没有人敢搞录音了。可是文化大革命发动起来后,早已解决了的录音问题,被重新提起,把这样一项正常的、曾经被毛泽东批准的秘书工作的一个环节、一项业务工作,变成了公安和情报机关搞窃听,搞侦查,从而为打倒某些人寻找口实。杨尚昆首当其冲,他被打倒,一条重要“罪行”就是对毛泽东搞窃听。尽管给中央领导录音是中央办公厅所为,跟公安机关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把录音提升到搞窃听,性质完全变了,那就只有公安和情报机关才有资格、才有本事做这件事。文革前,国内反间谍侦查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对特务、间谍搞窃听,属于侦查工作的一项手段,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说公安机关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使用这项手段,那就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北京、上海、杭州、武汉等地是毛泽东住过、去过时间最长的地方,比如杭州,毛泽东到那里去过40多次,住的时间很长,仅次于北京,仅1966年毛泽东就8次去杭州。因此这些地方的公安机关是重点怀疑对象。在山雨欲来风满楼的1966年二、三月间,根据中央最高领导旨意,中央有关部门派出若干检查组到这些地方毛泽东经常住的宾馆、别墅,检查有无安装窃听器情况。副部长徐子荣被派往上海、杭州检查。其时他已经被怀疑是窃听中央领导的主事人之一,派他去检查是在考验他。他在上海、杭州检查,没有发现在毛泽东常住的宾馆、别墅(如西湖边上的汪庄、刘庄别墅)根本没有安装过窃听器,参与检查的还有中央办公厅的人员。他从上海、杭州回北京后,谢富治不听他汇报,把他排除在公安部领导之外,不给他分配工作,不和他见面,文革一开始,就将他打倒。

  尽管在“彻底砸烂公、检、法”的几年时间里,没有发现一个地方公安机关搞过这种违反党纪国法的事,但是被怀疑而抓进去的几十名公安机关领导迟迟不放、不审、不判,从精神上、肉体上进行折磨,有的人就死在监狱里,如徐子荣。上海市公安局长黄赤波因窃听罪1968年2月被秘密逮捕关押北京监狱,直到1975年释放,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精神、肉体都遭到极大摧残,十根肋骨折断,一身是病,1978年过早死亡,被上海市政府批准为烈士。他在公安局长任内,每次毛泽东、江青到上海,鞍前马后,为领袖夫妇的安全操碎了心,到头来被污蔑对毛泽东、江青搞窃听,真的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javascript:'<html><body style=background:transparent;></body></html>’

  可悲的是,黄赤波在主政上海市公安局期间,同样以莫须有的罪名冤枉了很多人,但是,直到他去世,也没有觉悟,没有丝毫悔意。1978年8月22日,他在《解放日报》发表题为“追忆罗部长对上海公安工作的关怀”一文中说:1953年4月,罗瑞卿部长到南京,把他找去,要调他到上海市公安局工作,“谆谆叮嘱我把扬帆包庇下来的、甚至混入公安机关内部的一批反革命特务分子进行严肃处理,消除了一大隐患”。是啊!当年他不负罗瑞卿的重托,在上海市公安局掀起了一场风暴,给闻名于世的“潘汉年、扬帆事件”大冤案火上浇油,大批干部受株连,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有的死在监狱里。他曾经在上海市公安局干部大会上说:“扬帆是一只坏母鸡,生了一窝子坏蛋”,“打开来蛋黄都是黑的”;“我就是要搞一朝天子一朝臣的,这就是阶级斗争”,“扬帆是一只大辣椒,还有小辣椒,辣椒面呢!”在他的这种思想指导下,株连无辜就成为必然,上海市公安局有600多名干警蒙冤入狱,有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他主政上海市公安局十年之久,没有主动纠正和向上级反映纠正这一大冤案。一直到1978年,“四人帮”已经被粉碎近两年,他还认为自己是对的,真是悲哀!同样,他的顶头上司公安部长罗瑞卿,1955年5月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亲自带领人员到北京饭店逮捕潘汉年后,并与副部长徐子荣一起亲自审讯,积极指导专案人员几十次审讯潘汉年、扬帆,审理“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尽管长时间找不到证据,不能定罪,他们没有主动纠正,也没有向中央反映,请求纠正,就这样把那些蒙冤的人长期关在监狱里耗着,把人耗死、耗疯、耗残废、耗得家破人亡为止。罗瑞卿、徐子荣、黄赤波等人奉命以莫须有罪名整人,可是,在文化大革运动中他们却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整,被抓进监狱里耗着。徐子荣被耗死,罗瑞卿、黄赤波被耗成残废,过早去世。到头来,他们都只不过是在政治斗争中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的一颗棋子而已,是典型的现代版的“请君入瓮”,令人唏嘘不已。

  历史一再证明,封建专制独裁体制不清除,“请君入瓮”的故事,还将会重演。“干公安的就好像在刀尖上跳舞”,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写照。

By 炎黄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