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货币政策对加密货币有什么影响?

决定市场的核心因素是资金。牛市源于增量资金的不断流入,存量资金的不断壮大;熊市则是增量资金的萎靡,存量资金的不断出逃。

简单而言,宽松的货币政策,一方面是整个社会资金量的不断增大;另一方面带来了法币的贬值。投资者手中的资金变多,以及出于保护手中资产的目的,纷纷寻求超越通货膨胀率的保值或增值手段,将手头上的资金不断撒向各大金融市场。而比特币不论是作为造富神话,还是作为对抗硬通胀的有力手段,吸引了广大散户和机构参与其中,让这个稚嫩的市场在增量资金的不断涌入、存量资金不断饱满的情况下迈向新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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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21.5美国M1和M2货币存量(Billions of Dollars)(数据来源:FRED官网)

然而狂欢散去,二八定律依然生效。比特币价格至高点一泻千里,大部分投资者在牛市赚来的钱最终又还了回去,甚至还折损了本金。机构入场神话同样破灭,更有上市公司在高点买入被笑称为“大韭菜”。市场交易量持续萎靡,多空分歧明显加剧,在这行情不明朗的情况下不妨重新回顾一下此前带动加密货币市场上涨的基本面。

本文重新着眼于美国宽松的货币政策,通过货币政策实施的背景、传导路径、变化等多方面来探究对加密货币市场的影响。通过分析,作者认为,对于加密市场前后的货币政策基本面正悄然在发生微妙的变化。未来美国不可避免地会走上加息道路,由此引出未来紧缩的货币政策对加密货币市场可能带来的潜在影响。

1 美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实施背景

(一)经济发展遭受疫情破坏

在疫情爆发前夕,美国GDP(国内生产总值)季度增速保持在2%左右。当2020年疫情全面爆发后,美国GDP大幅下滑,在第二季度更是达到了惊人的-9.033%增长。在疫情冲击下,美国经济增长两大动力居民消费水平和国内资本投入都受到了严重的抑制。随后在2020年3月份左右,美联储开始实施实质性的量化宽松政策,通过签署救助计划救市,疯狂向市场“撒钱”,以期促进消费和投资。美国经济有所好转,国内生产总值开始由负增长转型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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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21.3美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季度性调整后

(数据来源:CEIC官网)

(二)严重的失业率

在疫情初期,美国失业率维持在4%以下,从1948年1月-2021年3月,美国失业率均值为5.6%。在疫情全面爆发后,2020年4月份,美国失业率飙升至14.8%,这是观测数据以来的历史最高值。随后各月逐渐回落,但截至2021年3月,失业率仍高于历史均值。失业率居高不下,让本次疫情危机对美国国内经济的冲击大于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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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021.3美国失业率(数据来源:CEIC官网)

(三)长期维持联邦基金利率在0-0.25%的水平

由于美国政府没能有效控制疫情,美国经济和金融市场受疫情拖累陷入衰退,2020年3月美国将联邦基金利率范围一直拉至下限为零,并长期将联邦基金利率维持在0-0.25%的低范围区间水平。传统的以利率为中介目标工具的货币政策可调控的有效空间基本已经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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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2021.6美国有效联邦基金利率(Percent)(数据来源:FRED官网)

综上,美国实施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背景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 疫情迟迟无法得到控制,国内消费和投资低迷,美国经济倒退;
  2. 失业率飙升,公众恐慌,预期受损;
  3. 传统的温和的货币政策已经失效。

基于这样的情况,为了逆转颓势,美国实施开放式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通过不设额度的回够国债等中长期债券,以维系市场平稳运行和保障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也可以简单地理解为间接增印钞票,向市场大量注入流动性资金,因此被投资者笑称为“无限QE”。

以比特币为首的加密货币市场正是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更加繁荣,一步一步迈向新的顶峰。

2 美国宽松货币政策影响加密货币的传导机制

(一)汇率传导

自2020年3月以来,美国实施开放式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向市场注入大量资金流动性,而美元作为世界货币,在美元供给大幅增加,美元需求几乎没有改变的情况下,美元不可避免地发生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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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21.6美元指数DXY(数据来源:Trading View)

作为美国经济体的头号对手中国,伴随着中国国内疫情的率先得到有效控制,复工复产有效开展,中国经济快速复苏,人民币兑美元呈升值之势,那么人民币美元汇率面临着极大的升值压力。如果把比特币看成是一种货币,可类比上述中的人民币。比特币与法币呈负相关,在法币贬值的大环境下,比特币美元汇率将保持上升趋势。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资本逐利性的作用下,必然使美元外流,相当大的一部分“热钱”流向投资收益率更好的国家或市场。加之美国居民的名义财富因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而增加,相当一部分资金将会流入加密货币市场(主要是比特币),进而对比特币价格产生影响。

总体而言,美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对加密货币市场的汇率传导机制可以如下:

  1. 美国实施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美元基础货币增加,美元货币供给增加,居民账面财富(名义财富)增加;
  2. 美元流动性增加,美元汇率波动呈贬值趋势;
  3. “热钱”流入投资回报率好的以比特币为首的加密货币市场;
  4. 增量资金涌入,存量资金壮大,比特币价格上涨,兑美元汇率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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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影响加密货币市场的汇率传导路径(图片来源:吴说区块链制作)

(二)国际资本流动

为应对疫情对国内经济带来的冲击,美国、日本及西欧等发达国家纷纷采用量化宽松政策,向全球经济注入了大量的流动性,形成了大量的短期性的国际流动资本。这些短期的国际流动资本追求具有高额回报的金融产品获取丰厚的投资收益,具有明显的投机和套利特点。

比特币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加之2020年加密货币市场因DeFi繁荣而更加活跃,并仍能保持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因此以比特币为首的加密货币市场成为了主要发达经济体投资者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时期下国际资本追逐投机收益的主要市场之一。

3 预期将到来的货币紧缩

美国货币政策转向的可观测性

(一)美国经济逐渐复苏

尽管美国GDP在2020年深受打击,但在实施多轮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后,美国经济正在逐渐复苏。从图1中可以看到,美国GDP增速正在逐步抬升,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美国GDP已恢复到正增长。美国经济增长的两大动力居民消费水平和资本投入都已恢复到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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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021.3美国私人消费支出(亿美元)和2019.12-2020.12美国境外投资组合(百万美元)(数据来源:CEIC官网)

  1. 失业率预期向好

CEIC官网预测,预计在2022年美国失业率恢复到历史均值以下。居民失业率的逐渐降低,是经济复苏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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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026.12美国预测失业率(数据来源:CEIC官网)

  1. 通胀预期坐实,加息在所难免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衡量市场上物价总水平变动情况的指数,一般市场经济国家认为CPI维系在2%-3%属于可接受范围。美国在2020年3月实施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以来,其带来的影响在2021年产生负反馈。迈入2021年CPI节节攀升,2021年5月美国CPI同比增长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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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021.5美国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增长(数据来源:CEIC官网)

2021年5月,美国生产者价格指数(PPI)同比增长6.5%,而上个月同比增长6.1%。美国生产者价格指数加速上涨,无疑进一步加剧了通胀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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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 2019.12-2021.5美国生产者价格指数PPI增长(数据来源:CEIC官网)

此外,还有十年期美债、大宗商品价格指数等指标都指向美国目前面临的高通货,联邦基金利率调整即加息在所难免,货币政策也将会转向紧缩。

在Fred预测中,预计从2022年开始联邦市场公开委员会(FOMC)将上调联邦基金利率,即加息,联邦基金利率中位数达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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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MC联邦基金利率中位数经济预测摘要(Percent)(数据来源:FRED官网)

4 美国货币政策转向紧缩将对加密货币市场带来的影响

  1. 资金可能在短期内大量出逃

在刚刚国际资本流动中谈到,各国投资者因躲避国家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向投机性、高回报的加密货币市场转移,为比特币为首的加密货币注入了大量的流动性。但在当前伴随着各发达国家经济体的经济复苏,本来沉淀在加密货币市场中的资金可能会在短期内大量出逃,导致市场资金流发生逆转。这些“热钱”的流量、存量和流向将会对加密货币市场产生深刻影响,从而影响比特币价格的走向。

作者认为,在当前加密货币市场中,已经出现了一定的资金出逃迹象。

  1. “羊群效应”,大资金撤离引起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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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认为,美国货币政策的转向以及何时转向这个问题已经在对加密货币市场带来了心理上一定程度的担忧。曾几何时,现在投资者都十分关注美国一些可大可小,短期影响可有可无的关于经济的会议,这其实反映的便是对货币政策的担忧,因为高通胀已经让投资者清楚加息不可避免。而一旦确切公布何时加息或者何时做更明确的紧缩,不仅会影响国际上短期资本“热钱”的流向,更会影响市场里的资金状况和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如果有大机构或大公司的大资金选择撤离,市场恐慌情绪将会进一步蔓延,进一步对比特币价格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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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货币政策转向紧缩对加密货币市场资金流动传导路径(图片来源:吴说区块链制作)

(三)可能迎来的长期通缩将让加密货币市场迎来真正的健康发展

资金疯狂涌入,十分明显的弊端之一是市场上充斥着过量的“韭菜盘”“庞氏骗局”。在Meme代币疯狂的那个期间,大量资金流入,许多投资者抱着一夜暴富的美梦,去投机各种各样的动物代币。当然不可否让里面存在佳作,但更多的是热潮过去之后的一地鸡毛。市场流动性的增加也增加了投资者的疯狂,让项目方找到了更多割韭菜的办法。

有宏观经济学家认为,美国可能在未来十年实现货币紧缩。如果货币政策转向长期通缩以此来逆转高通胀,那么流入市场的资金将减少,还要面临着存量资金出走和割据的情况。基于这样的条件之下,有可能将会促使加密货币市场中的项目代币更加注重产品和用户的价值,加密货币市场的发展可能会更加健康。同时在健康发展的情况下,吸引场外资金入场布局。

By 刘全凯

比特币牌照的发展与监管逻辑

2015年6月,纽约州金融服务局公布了简称为“比特币牌照”的《虚拟货币监管法案》(以下简称《法案》),它被编入《纽约金融服务局法律法规》第200节,法案名称为“虚拟货币”。《法案》对于虚拟货币商业活动的监管手段主要是事前的行政许可和事后的定期考核。它是美国第一个专门为虚拟货币量身打造的监管规则,其影响力对于美国甚至全世界来说都非同小可。本文拟通过介绍法案的出台背景和依据、解读法案的适用范围和监管内容的合理性,来探讨虚拟货币的监管逻辑,并对我国的虚拟货币监管提出相关建议。

一、法案的出台背景和依据

(一)立法背景介绍 《法案》的出台历经两年:2013年8月,纽约州金融服务局发布了一则通知,声明要开展调查论证、征询对虚拟货币最好的监管方式;2014年1月,纽约举行了规模浩大的听证会,讨论虚拟货币的监管方案;2014年7月出台了第一份征求意见稿;2014年12月发布了第二份征求意见稿;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修改之后,2015年6月3日,最终版的纽约州《虚拟货币监管法案》正式问世。

纽约州金融服务局的负责人本杰明·劳斯基(Benjamin M. Lawsky)在最初的征询声明以及其后的多处演讲中都阐释了《法案》的颁布原因。他表示虚拟货币引起纽约州金融服务局的注意是在2013年,大家看到了虚拟货币的种种益处,其包括推进全球支付系统、降低汇款费率、避免透露信用卡信息引起的欺诈和盗窃、推动传统金融机构的创新和改革等,虚拟货币无论对于消费者利益还是整个金融行业来说都是十分有益的存在。另外,他们也注意到了虚拟货币带来的问题:洗钱、逃税、毒品交易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帮助下变得更加便利,虚拟货币成为了犯罪工具。

劳斯基多次强调纽约州金融服务局的监管宗旨是要平衡三方面的利益:第一方面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第二方面是对利用虚拟货币进行违法活动的抑制;第三方面是对虚拟货币这个新兴行业的鼓励和培育。这三种利益的平衡是纽约州金融服务局监管的出发点,历经两年的论证,也始终围绕着如何能实现三方利益的最大化进行。

可见,《法案》的出台背景建立在既要鼓励虚拟货币行业的创新发展,保护其为消费者带来的便利,又要避免虚拟货币沦为犯罪工具的基础上,并不是某些观点认为的要禁止虚拟货币发展的目的。

(二)监管依据:货币转移法 虚拟货币的产生会带来法律风险这一点并不足以成为纽约州金融服务局可以出台行政许可监管的依据。行政许可方式是控制市场准入的一种监管手段,它对市场主体的权利和自由施加了严重的限制,必须在明确的法律依据下设定,这是行政许可合法原则的要求。

正如劳斯基多次强调的,纽约州金融服务局出台这份《法案》的依据是美国非常重要的货币转移法。

货币转移行为在美国一直受到行政许可方式的监管,货币转移者只有领取牌照才能从事货币转移行为。虚拟货币产生后,大量的虚拟货币转移行为相伴而生,从事虚拟货币转移行为也应当领取所在州颁发的牌照。因此,纽约州出台这份《法案》的依据在于货币转移法所赋予的行政许可权,只不过针对的仅是虚拟货币的货币转移行为。

1.货币转移法的基本介绍

美国整体意义的货币转移法由联邦法和州法两个层面组成,联邦法主要负责与反洗钱有关的规定以及货币转移的登记,而州法则是颁布货币转移牌照的法律依据,联邦的货币转移法明确禁止未取得所在州颁布的货币转移牌照而从事货币转移的行为。总体上讲,货币转移服务一般指的是出售或者发行支付工具、储值卡或者以提供转移服务为目的接受货币或者货币价值的行为,其中“以提供转移为目的接受货币或具有货币价值的单位”成为各州货币转移服务定义的核心。以这个核心定义来看,比特币交易所、比特币支付公司当然从事了货币转移服务。 货币转移法律制度最初适用于提供旅行支票服务或者汇票服务的非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接受客户支付的货币资金,并且向客户开具旅行支票或者汇票,收款人或者客户自己可以持支票或者汇票至服务商的网点提取相应资金。20世纪90年代末期,商场发行的储值卡也被纳入货币转移服务的范围中去。因此,票据服务和储值卡服务是立法者在立法之初想象的模板。

2.联邦的货币转移法 联邦法律中货币转移行为从属于一个叫做“货币服务商”(Money Services Businesses, MS- Bs)的概念。MSBs包括6种情况,其中一种情况就是货币转移服务商(Money Transmitters)。 MSBs主要规定在1970年的《银行保密法》(Bank Secrecy Act, BSA)中。BSA是美国第一部反洗钱立法,国会授权美国财政部作为BSA的执法部门,财政部又指定其下属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 FinCEN)作为具体的实施部门。根据BSA的规定,MSBs是反洗钱义务主体,所有的MSBs必须在FinCEN注册登记。

因此,在联邦层面上看,货币转移行为受到FinCEN的监管,监管依据是BSA,监管手段是要求登记,监管重点在于反洗钱义务的履行。 3.州的货币转移法 联邦层面要求MSBs到FinCEN登记与州拥有实际颁发牌照的权力并不矛盾。注册登记和行政许可不同,在FinCEN上登记几乎没有实质审查条件的限制;而各州的许可要经过漫长的实质性审查,州对货币转移业务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才是能否从事货币转移业务的关键。 20世纪中期,几个州颁布了货币转移服务法,主要为防止货币转移服务商在接受了消费者给付的货币后发生道德风险或者破产等无法兑付的情况,这使得货币转移服务法被视为“安全稳健法”(Safety and Soundness Laws)。

现在,美国48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都制定了货币转移服务法,每个州对货币转移服务行为的定义不同,设置的行政许可条件也不相同。这种现状也导致很多美国学者呼吁建立全国统一的货币转移服务法,降低货币转移服务商的法律检索成本。

(三)对虚拟货币的不同监管方式 联邦和各州的监管者都确定了虚拟货币的货币转移服务商同样应当受到监管,然而针对虚拟货币的货币转移行为应当如何监管存在两种不同的选择:其中,联邦和部分州选择出台法律解释,将虚拟货币纳入传统的货币转移服务法,而纽约州出台了专门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法案,不过其依据仍然是传统的货币转移法。

1.联邦对虚拟货币的监管 2013年3月18日,FinCEN发布指南,明确指出不能因为虚拟货币不是真实的货币,其相关主体就能逃脱货币转移服务法的监管。指南中将虚拟货币的相关主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虚拟货币使用者(Users),主要包括使用虚拟货币进行支付的消费者和接受虚拟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商家;第二类是虚拟货币控制者(Administrators),指的是有发行中心的虚拟货币的发行者和管理者;第三类是兑换者(Exchangers),比如比特币交易所这样接受比特币然后将其兑换为法币的服务商。FinCEN规定只有第二类和第三类主体属于货币转移服务商,应当登记。 2014年1月30日,FinCEN又发布了管理细则,强调货币转移服务是用任意方法从一个主体那里接收货币、基金或其他可替代价值单位并且转移到另一个地点或另一个主体的行为,该解释包含了所有的虚拟货币转移服务商。

2.各州对虚拟货币的监管 大多数州追随了联邦的监管思路,认为利用传统的货币转移法监管即可,比如德克萨斯州和堪萨斯州的监管方式类似于FinCEN,它们发布指南宣称虚拟货币完全可以落人已经成熟的货币转移法的监管范围内,不需要专门制定虚拟货币监管法案。 而纽约州则认为有必要在传统的货币转移法的基础上出台专门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法案,随后加利福尼亚州、北卡罗来纳那州也体现出了对纽约州的效仿之意,它们也制定了专门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法案,目前正在等待州议会的通过。

3.纽约州专门制定虚拟货币监管法案的原因 纽约州金融服务局负责人劳斯基在法案正式生效后的演讲中表示:部门里也有很多同事认为适用现有的货币转移法即可,因为有FinCEN和其他州的监管示范,适用传统的货币转移法是一条稳健不出错的路。然而,劳斯基认为监管者需要主动跳出舒适区,真正担负起监管职责。 首先,虚拟货币未来的发展趋势如何,谁也不能预测,但起码现在其有大量的市场需求,有相关的消费者利益,也产生了很多法律风险,又因为虚拟货币的服务商从事了传统上一直受到监管的货币转移业务,因此,首先应明确需要对虚拟货币的货币转移行为进行监管的态度。

其次,纽约州的货币转移法是在南北战争后确立的。在当时的立法背景下,大众传媒还很少使用,更不用说互联网的产生,因此,当时立法者考虑的货币转移服务商都是实体的商业存在,而今天的虚拟货币不能被划人任何一个传统金融领域,完全不在当时立法者的假设中。负责任的监管者不应当允许这样一种超越了立法者预期的新兴产物被纳入陈旧的货币转移法的监管框架中,否则立法的滞后会极大地阻碍创新。 最后,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进行专门立法有多项益处:针对虚拟货币的特点制定的安全标准更有利于建立消费者信任、保护消费者利益;更有利于打击与虚拟货币有关的犯罪,惩罚违法更有针对性;更有利于提高针对虚拟货币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对于新兴行业来说,长期保持投资热度十分重要。

因此,在货币转移行为一直受到各州行政许可监管的传统下,虚拟货币的转移行为也同样应当受到行政许可监管,而纽约州基于上述原因,决定对虚拟货币设置专门的牌照条件,对其货币转移行为进行更有针对性的监管,于是出台了这部《法案》。

二、《法案》的适用范围

《法案》第一条规定,该法案是有关“虚拟货币商业活动的监管规范”,因此,《法案》的适用范围是“虚拟货币商业活动”。结合传统的货币转移法来看,《法案》规定的适用范围事实上都属于传统的货币转移行为,与FinCEN指南中的规定实质相同,二者都将虚拟货币的“使用者”排除在监管之外。

(一)虚拟货币的定义 《法案》第二条对“虚拟货币”的定义如下: 虚拟货币是指任何一种作为交易媒介或者作为数字形式存储价值的数字单元,虚拟货币应当被广义解释为可交易数字单元,包括:

(i)有集中的储藏处和管理者的;

(ii)去中心化、没有集中储藏处和管理者的;

(iii)可通过计算机或人工创造和获得的。虚拟货币不包括以下情况: (1)以下数字单元:(i)只能在线上游戏平台使用的;(ii)在游戏平台之外没有市场或应用范围;(iii)不能兑换或赎回法定货币或虚拟货币;(iv)不能兑换现实世界的商品、服务、折扣或购买力。

(2)作为一种消费者吸引手段和奖励政策,可以在发行者或指定商家那里兑换商品、服务、折扣或购买力的数字单元,但不能兑换法定货币或虚拟货币。

(3)作为预付卡的部分使用的数字单元。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案》对虚拟货币的定义包含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内涵的界定,即虚拟货币的本质是一种可交易数字单元;第二部分是正面的情况分类,依是否有发行中心以及通过人工还是计算机产生这两个标准进行分类;第三部分是反向排除,将线上游戏币、商家发行的各种形式的兑换券和预付卡排除在虚拟货币的定义外。但该定义的缺陷是没有清晰地将虚拟货币与电子形式的法币进行区分。

(二)虚拟货币商业活动的定义

《法案》同样是在第二条定义部分界定了“虚拟货币商业活动”,这些行为本质上都是货币转移行为。虚拟货币商业活动指的是涉及纽约州或纽约州居民的任何下列活动之一: (

1)为转移或传递而接受虚拟货币,除非这种行为出于非营利目的,并且没有多于名义价值的比特币转移;

(2)为他人储存、持有、保管或者控制虚拟货币;

(3)作为一种客户业务买卖虚拟货币;

(4)作为一种客户业务实施虚拟货币交易兑换服务;

(5)控制、管理或者发行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自身软件的发展和传播不属于虚拟货币商业活动。 以比特币为例,从比特币流通链来看,比特币服务商受到《法案》监管的行为主要集中在专门从事比特币存储、转账、兑换、兑付等环节,由于比特币去中心化发行,不存在专门的发行机构,《法案》对发行行为的监管不适用于比特币领域。从比特币生态圈来看,比特币交易所的业务是兑换比特币,比特币支付公司符合为转移而接受比特币的特征,钱包公司提供存储比特币的服务,它们所从事的业务都是法案界定的虚拟货币商业活动。

(三)牌照的豁免 《法案》在第三条规定了牌照的豁免情况。 下列主体可以实行牌照豁免:

(1)根据纽约商业银行法获得许可证并且被纽约金融服务局批准参加虚拟货币商业活动的主体;

(2)仅使用虚拟货币来购买或销售货物或服务,或者是仅为投资目的的商人和消费者。 根据这两条豁免规定,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要经过纽约金融服务局批准就可以享受虚拟货币的牌照豁免;而单纯使用虚拟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或投资手段的消费者和商家不需要申请牌照就可以自由使用虚拟货币,这完全符合FinCEN指南的规定,也与货币转移法的逻辑相同。 分析其原因可知,消费者和商家将虚拟货币作为支付和投资手段的时候,其面临的风险只是虚拟货币的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这个风险作为支付手段可以由当事人提前约定,作为投资手段也无非是投资风险自担的问题,不影响公共利益。然而虚拟货币商业活动中列举的兑换、保管等行为有所不同,其金额规模之大、参与人数之多、面临风险之复杂完全不可与被豁免的行为相比,一旦出现任何问题,都直接涉及公众利益和整个虚拟货币行业的发展,因此其亟须监管,这也是一般的货币转移行为受到各州监管的原因。

三、《法案》的监管重点 传统货币转移法的宗旨主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反洗钱,而针对虚拟货币特有的网络安全风险,还需要进行特殊的网络安全监管,因此,《法案》的监管重点包括了反洗钱、网络安全和消费者保护这三个方面。

(一)反洗钱

1.《法案》的规定 《法案》第十五条规定了反洗钱条款,第十二条对登记和记录的规定也与反洗钱有关。

(1)反洗钱条款。《法案》第十五条是有关反洗钱的专门条款。首先,它规定被许可人必须建立一份反洗钱方案,包括内部控制系统、提供独立公正的合规测试、指定反洗钱日常合规负责人、提供持续的反洗钱培训以及董事会批准的反洗钱政策。其次,被许可人应当记录当事人的身份、地址、交易金额、支付方式、发起和结束交易的日期等,个人每天超过1万美元的交易应当报告,还应当监测客户是否有违法活动,有可疑情况要立即向纽约金融服务局报告。最后,被许可人需要识别客户身份,验证姓名、地址,核查其是否在联邦的犯罪系统清单上,针对高风险、大规模或可疑账户的尽职调查标准会有所提高。

(2)登记和记录条款。《法案》第十二条是登记和记录条款,根据交易是否完成作出了不同规定。已经完成的交易应当至少保存7年原始的登记和记录,内容包括每一个交易的金额、日期、具体时间、支付指令、总费用收付款项、名字、账户号、交易方地址,包含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的总账,银行声明或调账,发送给消费者或各方的评价和声明,董事会记录和会议时间,证明合规性的记录,调查客户投诉和交易错误解决的沟通记录等。未完成的或闲置的虚拟货币账户交易记录应当至少保持5年。

2.《法案》对反洗钱监管的合理性 《法案》对反洗钱的监管主要体现在识别客户身份、保存交易记录、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建立内部反洗钱控制系统等方面,这与法定货币的反洗钱手段相同,意味着法案将虚拟货币纳入了普通的反洗钱监管。以比特币为例,《法案》的反洗钱监管基本有效。

(1)克服去中心化。《法案》的适用范围对于比特币来说主要是各大交易平台、支付公司等比特币“中介”服务机构。比特币虽然是去中心化发行的,但挖矿的难度太大、成本太高;而在同时拥有比特币的熟人之间进行交易的概率也非常小,因此,大多数人主要通过比特币交易平台来完成现金和比特币转换。比特币交易平台等中介集中了大量的比特币交易,因此其可以被视为比特币交易的一个中心。相比于监管比特币私人用户之间的零散交易,对比特币交易平台的监管难度更小,将比特币交易平台纳入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收效更高。

(2)克服匿名性。比特币的匿名性是比特币便利洗钱最突出的特点,《法案》规定识别客户身份使得比特币用户无法躲藏在一串串公钥字符之后,不能肆意利用多个地址隐秘交易,而且即使其试图借用他人的账号规避监管,也至少要付出洗钱的成本。 《法案》规定了登记和记录交易,这使得受到监管的比特币交易都曝光在交易平台等机构的注视和追踪下,这样的登记和记录本身就会对洗钱者造成威慑,使其考虑洗钱的成功概率和违法后果,并且,登记和记录还提供了发现可疑活动、日后调查分析的基础数据。 《法案》规定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和查证,这有利于提高比特币交易平台对洗钱的敏感性,在无法精准确定哪一笔交易是洗钱交易时,这样的制度确实可以一方面削弱洗钱者的动机、提高洗钱成本,另一方面也利于及时发现洗钱活动,不至于任其发展成长期、大规模的洗钱。 最后,《法案》规定的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同样是常规反洗钱管制的基础规定,商业银行内部都有一套反洗钱内控体系,有专门的反洗钱负责人,也常常开展反洗钱培训。因此,《法案》并没有因为虚拟货币是新兴发展的事物就放松管制,而是在机构内部建设上也将比特币交易平台等相关主体按照商业银行等常规反洗钱主体来要求,这有利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产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二)网络安全 1.《法案》规定 网络安全性是比特币产生以来始终被人们质疑的一个风险隐患,《法案》对于网络安全的监管集中在两个条款,一个是专门的网络安全条款,一个是和网络安全有关的业务持续经营和灾难恢复条款。

(1)网络安全条款。《法案》第十六条规定了专门的网络安全方案。《法案》要求被许可人建立一套有效的网络安全方案,并包含五大功能:确认内部外部网络风险,至少识别出自身系统中的信息如敏感信息会被谁如何获取;保护电子系统以及信息不受干扰;检测系统侵入、数据破坏等事件;针对意外事件采取回应措施;恢复和重启。 被许可人还要建立一个内部的网络安全政策框架,每年都需要被董事会至少批准一次,其应包括信息安全、数据分类、控制、业务持续和灾难恢复的准备、执行和容量、系统操作和相关可行性、系统和网络安全、系统、申请发展、质量保证、物理安全和环境控制、客户数据隐私、卖方监管、突发事件回应、检测不直接控制的核心协议的变化等方面。另外,《法案》还规定了报告及审计制度,以及要求指定合格的信息安全负责人员、雇佣足够的雇员来负责管理网络安全、定期培训、更新等。

(2)持续经营和灾难恢复条款。《法案》第十七条是持续经营和灾难恢复条款的规定,它要求被许可人提前制定一份应急预案。虽然这里的灾难恢复并不仅限于网络安全,还有可能包括自然灾害,但网络安全受到攻击同样属于该条的适用情形。方案应包括:确认文件、数据、基础设施、人员的责任,在灾难中与基本人员交流的方案,支撑系统程序的维护备份程序的维护,对必要第三方的确认,等等。这份方案不能仅在被许可人的网站上保存,需把它发给相关的员工离线保存,并且,要提供实施方案的训练,由专业人员每年测试这份方案的可行性,发生紧急事件时还要及时通知主管部门。

2.《法案》对网络安全监管的分析 对于虚拟货币的推广来说,让公众信任存储和交易环境的安全性至关重要。虚拟货币不同于纸币,没有物理形态,所有的交易方式都通过互联网、所谓的存储也在互联网上,因此财产安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网络安全,如何保证网络安全也就成为监管重点。 《法案》规定的网络安全方案制度的五大功能涵盖全面,理论上可以有效地应对各种各样的黑客袭击,并且即使发生了被袭击的意外事件,也有提前制定的意外回应方案,且能够重启和恢复。持续经营和灾难修复条款的要求更是直接指向意外发生后提供解决方案的情形。内部网络安全政策制度的规定也非常完整,这迫使被许可人无法忽视有关网络安全的每一个细节,每年需要进行自我检查,这大大提高了网络系统的总体安全性和系统抵御攻击的能力。 对报告、审计制度和专门负责人、专业人员的规定是为了落实上述的网络安全方案和网络安全政策。被许可人自己的报告制度是自我检查、完善的过程,审计制度是外部的定期检查,加上法案还有专门的一个考核条款,复合检查基本可以保证方案的可实行性。对网络安全负责人、专门工作人员的规定以及定期培训制度等,都使得网络安全的执行有了人员保障。《法案》对网络安全的规定建立在虚拟货币容易遭受网络攻击的基础假定之上,并且针对网络安全的各个方面建立了一套理论和执行上都有效的监管制度。

(三)消费者保护

1.《法案》规定

(1)消费者保护条款。《法案》第十九条是消费者保护条款,它规定了实质风险的披露,包括虚拟货币不是法定清偿手段、没有政府信用支撑、交易不可逆、价格波动不可预测、立法变化可能对虚拟货币造成影响等;一般条款的披露,比如消费者的各种权利、义务及责任;交易条款的披露,比如交易金额、交易费用、虚拟货币交易的类型和本质等;对消费者提供交易收据;要求建立反欺诈政策,包括欺诈风险的识别评估、防止被识别风险的程序和控制、检测风险的责任分配、短期评估程序和反欺诈程序的修复、控制和监测系统等。

(2)报告和财务披露条款。

《法案》第十四条规定了报告和财务披露条款,该条款要求被许可人提交季度财务报告、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公告公司和主要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告比特币和法币的兑换方法的变化,提交违规行为报告。

(3)广告和市场营销条款。《法案》第十八条规定了被许可人的广告和营销,《法案》要求被许可人的广告中必须说明自己已获得牌照;至少保存宣传和营销材料在七年以上,包括纸媒、互联网媒介、电视等所有宣传营销手段;需要符合所有的披露要求,不能误导、隐瞒或遗漏。

(4)客户资产的保护和保管条款。《法案》第九条规定了对客户资产的保管和保护,要求所有被许可人都应建立以美元为单位的担保债务或信托账户来保存客户资金,信托账户必须有合格的托管人;被许可人为他人储存、持有或保持保管、控制虚拟货币时,应当另外准备相同类型和数量的虚拟货币;禁止被许可人未经客户同意就出卖、转移、分配、使用客户资产,除非经过客户授权。

2.法案下的消费者保护分析

(1)披露。针对信息不对称的风险,《法案》作出了很多关于披露的规定。向消费者披露虚拟货币要求的实质目的是防止消费者在不了解虚拟货币风险的情况下进行非理性交易,因此,《法案》要求被许可人向消费者披露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明确它们不是法定清偿手段、没有政府信用支撑,账户和资产不受保险集团保护,州、联邦甚至国际上的立法变化都可能导致虚拟货币的使用受到影响。此外,还需披露虚拟货币交易可能产生的损失,包括欺骗或偶然的交易损失;市场对虚拟货币的接受程度在不断变化,虚拟货币的价格波动和不可预测性可能导致极短时间内的显著损失;虚拟货币可能存在欺诈或网络攻击带来的风险损失。

《法案》要求被许可人进行定期详细的财务披露,使消费者可以随时了解自己选择的交易平台或支付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在财务数据的基础上对自己的资金安全作出评估,并可以在此基础上自由选择是否更换服务提供商。

《法案》要求被许可人披露消费者的权利和相关注意事项,在广告和营销中也要进行全面客观地披露,比如消费者有停止支付的权利、获取收据的权利、知晓被许可人规则变化的权利,比如被许可人会向第三方透露消费者的账户信息的情况等。这些披露对于消费者来说是明晰自己权利边界最简单的方式,其不需要再去查阅《法案》或咨询律师,知晓权利后,消费者才能意识到侵权行为和如何维权。

(2)客户资产保护。《法案》的客户资产保护主要有三项内容:第一是单独开立账户保管,如果是信托的形式还必须由专业托管人来托管;第二是为客户保管虚拟货币时,需要储存相同数量和类型的虚拟货币;第三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能动用客户资金。 单独开立账户是保持客户资产和被许可人资产区分开来的基本方法。准备相同数量和类型的虚拟货币相当于计提100%的风险准备金,可以防止流动性风险发生的时候被许可人出现资金断裂的风险。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能动用客户资金是基本准则,《法案》的明文规定使得此类行为受到明确禁止,行为一旦发生,消费者的投诉和起诉就有了法律依据。

四、对我国的相关建议 2013年12月5日,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我国针对比特币的唯一监管文件。《通知》否定了比特币的货币地位,明确比特币是“特定的虚拟商品”;将比特币和金融机构彻底隔离开;要求比特币交易平台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提出要防范比特币洗钱犯罪;强调要对社会公众进行货币知识的教育及投资风险提示。《通知》的出台有一定的意义,然而对于防范比特币的法律风险来说还存在着不足,比如,《通知》的规定更多是从中央银行的职权来考虑的,对比特币引发的其他法律问题没有回应;将比特币界定为虚拟商品,没有正面回答比特币是否属于新型财产等。因此,面对发展蓬勃的比特币市场,仅靠一份中央银行的《通知》远远不能实现完善的监管。 鉴于我国专门针对比特币的《通知》内容简略,又不具备类似于美国那样完善的货币转移法,笔者建议,我国可以借鉴纽约州的《虚拟货币监管法案》,从以下方面完善监管:

(1)建立专门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规则;

(2)明确虚拟货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3)建立虚拟货币的反洗钱监管;

(4)建立虚拟货币的网络安全监管;

(5)建立虚拟货币的消费者保护监管;

(6)完善外汇、税收等相关监管规则,将虚拟货币的监管纳入其中。

总之,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促进全球支付、降低汇款费率、削弱信息被盗风险 、促进传统金融机构革新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也在便利洗钱、毒品交易、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网络安全风险和消费者利益上产生了诸多法律风险。中国应当完善对虚拟货币的监管,也应当平衡好对消费者的保护、对违法活动的抑制和对虚拟货币行业发展的鼓励这三个方面,让虚拟货币在我国有合法、规范、健康的发展空间,让虚拟货币真正为消费者带来便利,为传统金融机构带来革新。

By 牛馨雨

美国MSB数字货币牌照是什么

牌照作为平台重要的合规文件之一。就相当于一个经营许可证,特别是火币相继拿下日本牌照、美国牌照以及在申请加拿大牌照之后,牌照更是被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获得美国MSB牌照也就意味着火币可以在美国大多数州合理的开展业务了。这就是目前各大平台纷纷开始申请牌照的原因,要想正规合法的开展业务就要申请牌照。

MSB是Money Services Business的简称,属于FinCEN(美国财政部下设机构金融犯罪执法局 )管,属于注册许可制。从事金钱服务相关的业务都必须申请该许可。这类似于中国工商登记里加上一项:资金服务业务。 向美国人提供服务的数字资产 “管理方” (例如资产发行方) 与 “兑换方” (例如交易所) 属于美国银行保密法案 (BSA) 下的 MSB,需要在业务开始 180 天内完成 FinCEN 注册。但MSB 是合规进行数字资产交易业务的必要非充分条件。由于美国联邦层面目前对币币交易没有其他明确监管要求,我们熟知的美国本土的B网和P网都是在只持有 MSB 的前提下开展的币币交易业务。

所以MSB牌照的影响是很大的,会影响到其他区块链投资方纷纷办理这个金融牌照,像火币,币安,OK都有注册美国MSB牌照,据了解,MSB牌照是由美国财政部下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简称FinCEN)颁发,属于注册许可制。2018年3月,美国财政部和证监会曾明确强调,MSB是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其管理者,在美国境内从事数字资产的相关业务,必须在FinCEN注册MSB牌照。 但持有MSB牌照是在美国合规进行数字资产交易业务的必要非充分条件。美国联邦层面目前对于币币交易没有明确的监管要求,但是由于美国独特的政治体系,各州对于币币交易的牌照要求和联邦监管政策存在差异。持有MSB牌照,并不意味着能够在美国全境开展相关业务。

美国最大比特币交易所Coinbase,拿到了美国政府批准(美国证监会SEC和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从而获得了上线交易证券代币的牌照!火币也获得了美国msb数字货币牌照。

MSB牌照的优势

1.投资者认可–美国的公司法律及金融业监管非常完善,拥有美国牌照,会让您的数 字货币交易平台更受全球投资者的认可。

2.获得权威批准–获得美国财政部的权威批准,您可以在美国及全球开展相关业 务,即代表对数字货币平台的合规监管。

3.成为一线平台– MSB 牌照也是全球数字货币交易机构标配的牌照。Coinbase, Bitfinex,Poloiex,火币网,ok,币安交易所等平台均持有此牌照开展经营。

4.多元化服务– MSB 牌照准许货币兑换及发送服务,使您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 求,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服务。

办理要求:

第一步– 组建当地公司

请向卓志提供以下信息,以便我们可以开始并准备公司组建所需文件。

1.拟定公司名称- 我们将于美国公司注册机构进行核名

2.股东详情(我们要求至少 1名股东,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股东姓名(与护照一致)

·股东地址

·持股百分比

3.董事详情(我们要求至少 1 名自然人担任董事。)

·董事姓名(与护照一致)

·董事地址(地址应与地址证明保持一致)

第二步- 牌照申请

当公司组建完成,我们需要申请人提供以下文件以准备牌照申请:

尽职调查文件

每位董事和股东都须提供以下文件。认证/公证可以通过以下任何方式进行:

a.有效护照复印件

b.美国当地公司信息

·公司注册证书

·公司章程或同等文件

·公司成立1年以上的良好信誉证明。

·公司EIN税务编号

c.交易所的简要概况(可由我司代写)

·交易所提供的服务

·交易所目前经营状况(若该交易所目前在运营)

·交易所的客户群

By 莱诺经济信息咨询

区块链+医疗前景如何

近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生殖医学中心智慧医疗MyBaby区块链项目正式上线,利用区块链技术辅助生殖,实现了胚胎可视化。区块链+胚胎生殖乍一听有点骇人,似乎与地下交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有不少不知情网友表示,胚胎生殖是人类的最后底线,区块链更多与数字货币联系,两者毫无关联。更有甚者,甚至认为区块链+胚胎生殖若不是哗众取宠,则是有违人伦。

但实际上,除了本次的胚胎可视化,区块链已在医疗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早在2015年10月,飞利浦就与区块链公司Tierion公司合作了首个区块链+医疗项目,Tierion主要从事医疗数据收集并记录到区块链中。2016年4月26日,区块链技术公司Gem官方推出Gem Health项目。谷歌也在2019年宣布与美国医疗服务商Ascension建立合作关系,在全国范围内收集数百万患者的详细医疗记录用于区块链追踪。而在我国,2020年6月,苏州移动与昆山市卫健委合作打造的昆山市药事管理服务平台就引入了区块链技术,标志着全国首个区块链医疗应用正式落地苏州。

可看出,区块链在医疗领域的重要性凸显,全球都已掀起区块链医疗应用浪潮,尤其集中于医疗数据层面。那么,区块链在医疗中究竟有何神秘的用途以致于其备受推崇?区块链+医疗市场有无前景?

我国医疗发展现状:数字趋势凸显,数字化与数据成关键驱动

医疗,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保障,是我国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的战略内容,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医疗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如下图所示,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稳步发展,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以及床位数均呈上升趋势,其中,医疗机构由2012年的96.1万个上涨到2020年的102.3万,卫生技术人员与床位数分别由2012年668万人、557万张上涨到2020年的1066万人、911张,年平均增长率分别达到7.4%以及7.9%。而从医疗保障角度,我国已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2020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5亿人,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Image

我国医疗事业发展走势 资料来源:统计年报,陀螺研究院整理

而到如今,随着信息技术、生物材料等前沿科技的不断融合,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开启人类发展的新纪元,传统的医疗业务,也面临着了数字化变革,数字化医疗应运而生。数字化医疗,是指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医疗过程中的一种医疗方式,主要体现于医疗设备的数字化、医疗设备的网络化、医院管理的信息化以及医疗服务的个性化。直观而言,目前的数字化成像技术、医院信息系统、远程医疗都属于数字医疗的一种。通过医疗的数字化及智能化,医疗渠道不断被拓宽,就医人员可以更低的成本享受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医院也可通过数字化分析手段提升诊断的准确性,实现服务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模式进行转变,就医效率大大提升。在去年突如其来的疫情中,数字化技术和服务在疫情监测、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可以看出,数字化医疗发挥其作用的重要前提,一是数字化水平;其二则是医疗数据的管理。医疗行业数据量庞大,合作方分类庞杂,包括电子病历、疾病数据、基因组数据、医疗保险数据等多类型的数据来源,对于数据处理以及数字化水平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但目前,由于统筹规划与顶层设计的缺失,各地的医院数字化水平不一。同时,我国疆域广阔,统一的医疗信息平台建设难度较大,且各地的医院信息系统大多都是独立分散的,疾病的诊断信息不能共享,阻碍了医疗智能化的发展。此外,医疗多渠道信息融合的难度极大。一方面是法律因素,病例数据属于个人隐私范畴,收集个人隐私信息是违法的;另一方面,医疗行业知识产权竞争十分激烈,出于商业利益的保护,数据共享会导致数据持有公司失去原有竞争优势。

区块链在医疗领域的主流应用

区块链技术,其具备的信息不可篡改、可追溯、分布式账本、多方信息共享等特点,在数据管理以及多点协作中可发挥重要作用,在医疗的数据管理、合作提升、隐私安全与监管等方面有着突出的应用优势,成为了以上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案。

目前,区块链在医疗领域较为主流的应用是医疗数据共享以及医疗供应链管理。具体而言,在医疗数据领域,参与医疗过程中的各个机构(不限于个人、医院、保险公司、数据分析公司)等,可通过节点上链加入链上数据管理,并通过共享账本实时同步最新数据,若与隐私计算结合,凭借设置访问权限,数据方之间甚至可以在不离开数据源发地的过程中安全的进行加密计算,并通过自动触发智能合约完成操作,保证数据的不可泄露,促进建立医疗行业的信息共享平台,有效实现医疗行业数据共享,在医疗健康领域有很大的应用空间。

而供应链管理中,区块链则是更侧重于药品溯源以及费用追踪。区块链可通过将药品上游原料采购过程、加工过程、存储过程、运输过程及销售过程中的相关数据上链存储,可以实现药品从原料采购到消费的全链条的透明化监管,且相关数据一旦上链,便难以进行篡改,进一步保证了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安全性。消费者通过扫描条形码、二维码等身份标识便可以查询药品的原产地、流通范围、所在区域等核心信息,保证数据来源可追溯性,防止数据被篡改。

除此之外,区块链在电子健康、药品防伪、临床试验、交易记录、医疗监管等方面也均有所专长,例如在电子健康管理方面,区块链就可通过个体完整的健康历史记录实现根据历史数据的精准治疗和疾病预防。

以文章开头的MyBaby项目为例对区块链在医疗中的应用进行解析

(1)模型说明

作为行业内首家使用区块链技术进行胚胎可视化的医疗机构,仁济医院借鉴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集体维护、公开透明等特点,在确保数据安全性和私密性的前提下,对医疗流程数据进行局部公开透明,实现了胚胎的可视化,让“准宝宝”的体外培养过程全程可见。在MyBaby项目模型中,主要包含准父母们、医院以及监管端。在关键技术层面,本项目采用DNV与区块链技术相结合的架构,在DNV数据认证的基础上,平台通过授权权限、国密算法、分布式账本构建链上的可信数据环境。

医院:在该系统中,医院负责培育胚胎,并将实时情况通过APP中进行信息上链上传,其对系统的需求是数据安全性、标准化与便捷性。

准父母:准父母是APP的终端客户,其通过APP对胚胎实时情况进行追踪可视化,其主要需求则是真实性、实时性以及透明性。

监管机构:对全程进行监管,若出现不合规行为,及时进行监督。Image

项目模型构成部分构成(预测)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

(2)应用场景

在该案例中,准父母、医院以及监管机构均为链上节点,整个链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胚胎的基本信息、发育信息、流转信息以及实时的动态更新信息。

Image

 MYbaby项目APP示意图  资料来源:唯链

在实际操作中,生殖医院通过将医疗流程数据进行上链,使胚胎培育过程信息全程在链上共享,并通过加密技术与访问限制的形式保证信息安全性。准父母们通过个人ID,可以在链上实时查看自己专属胚胎的发育过程和培育状态。链上信息可以以凭证形式记录于后台,并加盖时间戳,查看记录随时追溯,保证信息不可篡改,智能合约的存在也可促使信息流转增添效率。

该项目是辅助生殖医学与区块链技术创新融合的成果,DNV数据认证与区块链技术的结合可为准父母们创造技术、隐私可信环境,也可有效降低医患信息不对称,增强胚胎培育的透明度,也为胚胎体外培育奠定了重要的技术基础。

区块链+医疗未来趋势:政策利好,前景广阔

实际上,由于数字化医疗在提升健康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扩大资源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的重要作用,早在2015年,我国国务院就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求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等新兴服务。而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发布了《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意见》等一系列引导以及扶持性政策,旨在加快医疗数字化智能化转变进程,推动数字化医疗产业体系构建。

近一年来我国对于数字化医疗的部分政策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Image

可以看出,数字化医疗在我国被摆在了社会建设的关键地位,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已迎来政策红利期。在政策的利好刺激下,市场也闻风而至,区块链+医疗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全球市场研究和咨询公司Global Market Insights的数据,预计到2025年,区块链技术在医疗健康市场的价值将超过16亿美元。

结束语

综上所述,伴随着数字化趋势,智慧医疗时代已然来临,而区块链,可在医疗药物溯源、数据存储、传输与验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倍受全球关注。但目前,就整个医疗行业而言,区块链在数字化医疗的应用仍处于早期阶段,在实际的使用中,除区块链本身的技术成熟度需要考虑外,医疗行业本身就带有其特殊性,事关医疗数据的使用极为敏感,因此很难寻求大量相互信任的医疗机构加入区块链平台中,链上信息的可用性较弱。此外,医疗数据海量复杂,其安全不仅需要极高的可信运行环境,更需要与当前监管政策相匹配,甚至涉及到医疗医药体制配套改革,后续发展仍存在较多的阻力。

区块链在医疗领域的运用不可小觑,在行业内已有一些相关的机构及行业组织开始探索区块链使用的技术边界,例如上述的仁济医院、昆山市卫健委等等,长期而言,尽管仍征途漫漫,但随着医疗机构、行业组织、政府的合力共建,区块链+医疗也必定会在更高程度上发挥其应有的效能。

By 尹宁

比特币转账教程

1.什么是比特币地址?

生活中,我们都有自己的银行账户,经常进行银行卡转账,转账是在银行卡账户之间进行的。

银行卡号通常是是19位的阿拉伯数字组成。

同样的,比特币转账就是把比特币从一个比特币地址转移到另一个比特币地址上的过程

比特币地址是一串由字母和数字组成的26位到34位字符串。比特币地址就是个人的比特币账户,相当于你的银行卡卡号,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你的比特币地址给你转账比特币。

例如这样一串字母数字:1PyMi4EYzGZKoxK7DozMGHoQ91EdrMMkBP

对比银行卡号,比特币地址看起来更像一堆乱码,这也可能是让很多人望而生畏,不敢轻易操作的一个原因。

2.怎么进行比特币转账

银行卡转账,大家都不陌生,只要输入银行卡号,转账金额,就能完成转账。

比特币转账操作方式也同样简单,转账时,你需要输入自己的比特币地址,接收方地址,转账金额和手续费金额就能完成。

3.比特币转账原理

当你发起一笔比特币转账后,你需要将交易广播至全网,挖矿节点接到这笔交易后,先将其放入本地内存池进行一些基本验证,比如该笔交易花费的比特币是否是未被花费的交易。如果验证成功,则将其放入“未确认交易”(Unconfirm Transaction),等待被打包;

当比特币的交易数据被打包到一个“数据块”或“区块”(block) 中后,交易就算初步确认了。当区块链接到前一个区块之后,交易会得到进一步的确认。在连续得到6个区块确认之后,这笔交易基本上就不可逆转地得到确认了。

用户在比特币网络发起一笔转账时,一般需要支付给记账矿工一定的转账手续费(矿工费用),用于激励矿工竞争记账,为比特币提供足够的算力从而确保比特币网络的安全。转账手续费一般为0.0001-0.0015个比特币,由于区块能容纳交易记录的容量有限,矿工会优先打包手续费高的交易,所以多付手续费可以更快被记账

4.如何创建自己的比特币地址

通过这些常用的方式,可以快速创建自己专属的比特币地址:

  1. 交易平台
  2. 比特币客户端
  3. 比特币钱包

每个人的比特币地址都是独一无二的,有地址就可以进行比特币转账。

By 谷哥

为什么“知识越多越反动”

历朝历代的新旧交替和政权更迭,都是肇始于知识分子对大众的思想启蒙为前提条件,没有知识分子的精神指引、大力协助和制定纲领,各种类似的农民和下层自发的社会变革和运动莫不以失败而告终,纵观古今中外,这是历史的铁律。

历来,统治阶级要想确保自己的政权稳定,最迫切需要的就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愚忠受众,这个阶层构成权力结构稳定的最基本要素,统一他们的思想,钳制他们的精神,禁锢他们的行动,令他们形成对统治阶层绝对的服从和膜拜,以威权、恐惧和各种诱饵为工具,令他们的言行丝毫不敢越雷池一步,这就是统治者需要的最理想状态。而知识分子基于他们的独立人格、知识结构和敏锐的社会洞察力,却能轻而易举识破这种统治者精心构造的大网和阴谋诡计,所以他们的存在,往往令统治阶层坐卧不安,芒刺在背。一旦不为统治者所用或者形成危害,必欲除之而后快。


知识分子阶层作为人类的最精英力量的代表,掌握着社会发展的金钥匙,拥有巨大的能量,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往往会形成一呼百应、雪崩般的惊人效应,这种势能不论其使用与否,本身就是足以湮灭和给予统治阶层毁灭性打击的可怕力量,所以他们自身一旦完成统治者需要的利用价值,不再甘于被驱使,甚至提出自己的主张,就必然成为疯狂打击和严密控制的对象。


其实,这也就是在人类的古代、近代史上,知识分子阶层在社会变革时期,往往最先横遭深重的身心摧残和人格减等的深层次原因。

By 已重置

有些人为什么容易被洗脑

忠诚于自己的集体

忠诚于自己的“信仰”

忠诚于自己的欲望

最终都将忠诚于自己的选择

我们看到的表象是,顽固不化

于此相比,忠诚的代价无足轻重,不论赔多少钱,骗多少人,倾家荡产还是妻离子散。忠诚的代价不去赘述,忠诚的对象则是,一个虚假的“自我意识”。

这个状态,在精神传销的领域里体现的更为精准。在以NLP教练技术、创造丰盛为两大代表的精神传销心理流洗脑中,这个逻辑更容易表达清楚。

为什么?

东方世界,笼统的大中华文化圈里,相对于西方世界来说,更强调集体意识,我们从经典里感知到很多,譬如:

舍己为人

从善如流

牺牲我一个幸福十亿人

不能只顾自己

独乐了不如众乐乐

幸福的基准是家庭幸福(传统中国人格核心特质)

心理流为什么在中国体现出来很多非常负面的洗脑效应,跳楼自杀、人格崩溃、被传销利用、被邪教利用?然后扯上乱七八糟的“能量”说辞, 神秘主义也无声潜入,邪教把“能量”换成“福祉、福音、开悟、成圣”也就自然出现。

以至于被各路骗子发挥到如此疯狂敛财的地步,抛开里面的神秘主义成分单论心理学,就是因为来自于西方的心理学理论,是建立在西方陌生社会下的人格基础研究而成,西方是陌生人社会强调契约,东方是熟人社会强调拉关系走人情,面对陌生人和熟人两种社会环境,人格超我属性的基础是截然不同的。

若想通过五天七天,三千五千、三万五万的课程,改变意识充分启蒙自我,不能说没有,因为确实我在一线调查中,看到有不少这样的真实案例,所以我也不会对这些培训,一竿子打翻一船,这里有一个规律很有意思。

一线城市,被启蒙自我的人比例最大,二线三线四线越来越少。

一线城市,显示出负面洗脑效应的比例很小,二线三线四线越来越多,越来越恶劣。

中年人,被启蒙比例越大,被洗脑化的比例越小,

老年人往往是邪教式的效果,

年轻人则是传销式的效果较大。

男性,被启蒙的比例远远大于女性,

同理,女性显示出负面洗脑效应的比例远大于男性

三种规律的认知,需要对整个中国现状社会,有所了解。北上广深很开放很国际化,人格构成已经趋向于成熟的陌生人社会,这是国际化的附带效应。

中年人有阅历有自我矫正能力,老年人哪怕是直销里都是被洗脑(是否有洗脑效应首先取决于自身心理建设),年轻人则是一张白纸,尤其是大学生。最邪恶的就是大学周边的培训,夹杂大量的自我启蒙,启蒙歪了变洗脑的概率极高,

至于男性和女性,我想不需要社会心理学大家都明白,女人总是感性的,内敛的特质本身就更注重内心建设和自我体验,传统里总是说男主外女主内。所以女性更容易被吸引,被洗脑

总而言之。这些东西只适合一小部分人,如何抵抗负面洗脑,如何筛选知识提升自我?首先就是让自我意识足够强大,但是自我的强大又相当程度依赖对社会认知锻炼出来的超我意识,缺乏这个基础的自我意识都是脆弱的。

但是,一旦具有足够的社会阅历,大部分心理学的洗脑就有更多正面效应,确实能够相当程度上启蒙自我,发现自己的小宇宙。

那么骗子们怎么玩的呢?

往往是在前期用心理学,后期会建设新的集体意识,替代老的集体意识。

从逻辑上来说,替换了群体就替换了群体意识,这就将刚刚启蒙的自我意识又扼杀了,用新的集体意识淹没了萌芽的自我,这时候就变成了恶性的洗脑效应。两千年的历史造就我们,骨子里的集体主义,先天强大无比。

教练技术体现的尤为突出。其整个培训价值也就是两三千而已,而且都集中在前两个阶段,三阶段的培训感召就是个为了塑造新的集体意识,就是为了控制精神而来。当然其初衷不一定如此,应该是其市场运作本土化的结果

对当事人本身而言,没有足够阅历,就匮乏足够意志力,又影响到自我这个平衡机制,而一旦集体意识这个逻辑中的集体被替换,一切就悔之晚矣。

而邪教怎么玩的呢?

很简单,把集体意识换成邪教教主的意志就可以了,或者以神的名义出现,或者以信徒群体要挟,都是一个套路。

相比而言,从整体来看,信这些真还不如信钱,中等收入陷阱里面的信仰缺失,还不如让他们回到无产重新奋斗,乌合之众里面的负面情绪太多。

为什么很多跨国集团在中国都折戟沉沙,很多西方企业都知道在中国的高管尽可能用中国人,不是因为中国人低一等或者高一等,而是社会不同,其个体人格的超我属性不同,导致销售心理、管理心理学上天差地别的迥异。

所有西方式的民主逻辑在中国,都会因盲从变成比印度还要印度。懂中国人的只有中国人,指望西方的政治逻辑也好,心理学逻辑也好,直接采取拿来主义必然结果就是一败涂地。

而现实中国的高速发展,多是因为借鉴学习,不是照搬照抄,可我们的心理学领域,尤其是这些洗脑的骗子,全部都是完全照搬照抄,结果连西方邪教的神秘主义也抄过来了,盲目崇拜和盲目自信都是不合国情的。

骗子们当然也会创新,于是国学、儒学、佛学、易学的马甲替换掉西方神秘主义,又是一轮洗脑高峰期,你看到了吗?

这不是教育问题,这是历史文化包袱,不要总看着历史里精彩的一面,不光彩的东西总是语焉不详,有多少人能说清楚历史文化包袱?

我们本来就是一个集体意识远高于个体意识的民族,这是骨子里基因,这也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现实体现。

By 防骗大数据

AI诈骗的新套路

互联网每一次技术革新不仅会带来更丰富的娱乐体验,也让诈骗团伙有了更“高级”的诈骗空间,一些新技术被诈骗团伙用上后,平台短时间内很难做出准确的打击动作。

AI换脸

初级一点的诈骗账号可能只是用一张简单的P图照片来假扮明星本人,高级点的就截取明星日常生活中透露出来的一些短视频片段来伪装真人,再牛叉一点的可能就会使用到AI换脸技术了。

某些假扮明星的短视频账号就是采用了AI换脸技术,让视频都能做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其实很多短视频APP都有往换脸这一领域尝试的趋势,今年6月份外媒报道抖音可能在尝试开发一款名为Face Swap的秘密功能,此功能允许用户将自己的脸换到明星身上。

虽然后续证明Face Swap只是一个公开的换脸工具,但越来越低的AI换脸门槛确实给诈骗团伙提供了很多便利,包括国内一度比较火爆的ZAO换脸工具,可以轻松的将视频的脸换成其他人的。

语音合成

除了图像上的高仿伪造之外,难防的还有语音合成造假,随着语音合成技术的进展,现在想要合成一段近似于某位名人的语音并不困难。

目前市面上可以免费进行名人语音合成的产品多如牛毛,很多产品都可以在线生成明星主播语音包, 只要将想要说的话输入即可用明星的口吻读出来,部分明星的语音效果甚至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

稍微狡猾些的诈骗者不仅会利用语音合成来以假乱真,还会在假的语音中掺杂一些明星本人的真实语音内容,这样半真半假让观众更难分辨,也让打假鉴别更难展开。

视频平台:审核难、打假难

AI换脸降低了视频造假的门槛,由于数量太多,鉴别速度和难度都非常巨大,这是目前名人造假视频难甄别的主要原因。

为了应对泛滥成灾的AI换脸造假视频,美国去年曾经成立过一只DeepFake(AI换脸)打假团队,普林斯顿计算机系讲师Shiva Kintali称, 当前比较好的打假手段是区块链技术,给每一个原视频都打上唯一的印记,这样拿假视频去对比时就能直接判断真伪了。

然而这一措施存在一个巨大的短板: 核实成本太高。

基于图像和语音的联合伪造会让短视频平台的内容审核变得异常艰难,因为此类视频不属于色情违规视频,依靠传统的智能检测系统也许根本查不出来。想要证实一个账号是否是明星本人的账号,需要人工找到原视频并加上标记,甚至还需要联系明星本人,核实其是否有在该平台注册账号。

能不能联系到明星本人?机器是否能检测出来这是一个伪造身份的视频?这是技术上的难点。

另外,这些视频号也不会单纯的把名字设计成和明星本人一模一样,就以靳东的诈骗账号为例,有些的名字里面直接带有靳东字样,也有些并没有。有的叫东子,有的叫东弟,还有的叫阿东。

伪造马云马化腾的账号也不少,有的叫马总,有的叫Pony马,还带着很多特殊符号,这些名字很难判断是否存在盗用身份诈骗的行为。

对观众来说,这些是比较亲切的叫法,更能加强以假乱真的效果,但是对平台的审核人员来说,这无疑大大加大了审核的难度,让假冒明星的账号更难鉴别。

而诈骗账号鉴别难,归根结底还是在短视频平台的内容风控尚不健全,尤其是身份核实、实名验证等环节没有做好。

其实有关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诈骗的法律法规相当完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说明,凡是诈骗财物都属于犯罪行为。但问题是,能不能抓住短视频诈骗者本人,对其账号进行永久封禁。

不少虚假明星的操作者都是团伙作案,比如2019年12月在东营落网的假冒名人电信诈骗案件,其主犯就有4名。他们利用集群购买来的身份信息伪造账号来进行批量操作,当某个假账号的粉丝量比较多引起关注时,就立刻关掉这个账号,重新开设一个账号。

△某非法的抖音短视频注册平台,接收一条注册短信只需2毛钱

这种多点打围的游击战形式让官方更难准确的封禁此类伪禁账号,而这一点赖不了谁,平台的责任还是大头,只有在实名验证和身份审核不完善的平台上,此类诈骗黑产账号才有猖獗的空间。

就目前来看,电商平台和游戏平台大多已经实现了青少年防沉迷认证和比较严苛的实名认证机制,诈骗账号并不是没有,而是诈骗的成本会很高。以淘宝平台为例,刷单卖假货很难根除,但是造假商贩的成本却一年比一年高,现在已经发展到只能用真人账号去手动刷单造假,这就是因为淘宝平台对违规账号的封禁力度和实名认证的检测程度都在逐年递增。

而短视频平台这方面尚未完善,几大主流平台的实名认证流程都有不少漏洞可以钻,有些下平台甚至都不需要实名认证就能上架带货。 这就意味着,造假团伙可以轻易的在此类短视频平台上批量创建数百个甚至上千个同质化诈骗账号,也难怪抖音上会一度出现60多个鹿晗和30多个杨幂了。

受骗观众:树大招风的大小饭圈

正如像牛皮癣一样难以根治的电视伪劣产品广告一样,短视频平台的假明星诈骗也是野草烧不尽。昨天可以在QQ群、微信群里大行其道,今天又可以在短视频平台上肆虐。等到短视频平台得到了监管,未来又会在新的平台上再次蔓延。

为什么这些诈骗团伙怎么灭都灭不干净呢?

其实纵观明星诈骗类案件,犯罪团伙都有着清晰的“目标定位”, 首先大多以女性为目标,打着感情的幌子让受害人深信不疑, 其次按年龄分老少两个板块。假扮靳东、邓超、周润发等“成熟帅哥”针对中老年妇女下手,假扮w-inds、朱一龙、吴亦凡等“男团鲜肉”针对低龄少女下手。

这么大的“目标市场”,很难让犯罪分子不动心。

另一方面,诈骗立案也向来都有难捕捉、难立案、高门槛的特点。根据我国最高法的规定,诈骗案的最低立案标准是受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那么学精了的诈骗团伙通常就会采用游击打围的形式来进行多地点、小金额、多批次的诈骗操作,一旦被发现立马转移阵地,大大增加了诈骗立案的难度。

过去的地方台虚假广告是如此,今天假扮名人的诈骗账号也是如此,且不说受骗者对账号深信不疑,大多不会去起诉,哪怕真的去起诉了,诈骗金额可能也难以被划入立案范畴,很容易不了了之。

结语

总而言之,从诈骗者到诈骗渠道再到受骗者,这三个环节的多种原因共同造就了虚假名人诈骗层出不穷的情况,而这一现象在短视频平台的野蛮生长下更是难以监管。另一方面,由于法律资源有限,立案金额标准也让诈骗团伙有隙可乘,利用多点游记的方式躲避审查。

By 传媒头条

多难兴邦是真的吗?

古今中外,因为多难而兴邦的情况确实存在,但因为多难而亡国的也不少。“多难”跟是否“兴邦”没有必然的关系,何况历史本来也有它的偶然性。

外忧也好,内患也好,多难的直接影响往往都是加强了中央的集权。例如中国在历史上为了应对外部游牧民族的威胁不得不重视军事,这就会提高两项”百姓“最怕也最恨的负担——赋税和徭役。但这种拿财产、自由与一部分人的生命来换取安全的”交易“看上去是合理的,”百姓“也希望中央政府是强大的和可以依靠的,因此”百姓“会比较理解和认同,矛盾会有一定的缓解,中央的实力和权力就可以”平稳“地加强。如果看过《1984》和《V字仇杀队》,肯定会记得里面的专制统治者是怎么没有威胁都要制造威胁来 凝聚人心强化极权的。

一个高度集权的中央也确实可能利用获得的强大实力抵御外部的侵略、救济自然灾害、维持社会安定,以便修养生息,并使”百姓“感觉到这是”太平盛世“——虽然这实际上是一种低效的发展。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就曾经被一些西方人视作专制的典范,比如《论美国的民主》里就引用过一段旅行者的话说:”中国人有安宁而无幸福,有百业而无进步,有稳劲而无闯劲,有严格的制度而无公共的品德。在中国人那里,社会虽然也在天天前进得相当好,但绝不是甚好。“可是当外部的威胁相对于中央的实力足够强大的时候,也就是”多难“多得太多的时候,赋税和徭役的不断提高所引发内部的矛盾就会大到不可能抵消。中国古代专制统治的巅峰之一明朝就是在关外的女真和国内农民起义的夹击下灭亡的。 而如果统治者既无能又爱折腾,”难“稍微多点就完蛋了。

与之相对应的,独占一块大陆的北美的发展就和其它欧亚大陆上的国家就完全不同。美国建立的时候各州分权,联邦的权力极小。即使是1831年托克维尔到美国考察的时候,美国也不需要什么军队。用他的话说:”美国总统是军队的统帅,但这只军队只有六千名士兵。他也指挥舰队,但这支舰队只有几艘军舰。他主管联邦与外国的往来事务,但美国没有邻国。它与世界的其余大洲隔着汪洋大海……它没有敌人,它的利益只是偶而同地球上其他国家的利益冲突。“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世界越来越小,威胁无视距离,利益无处不在,现在的美国除去国民警卫队都还有百万军队,消耗着全世界最高的军费。同时,美国联邦的权力也比以前要大得多。 所以从历史上来看,“多难兴邦”只是许多种现象中的一种。”多难“会提高政府和人民的忧患意识,也常常使人民更依赖中央政府,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

“多难兴邦”语出《左传·昭公四年》:邻国之难,不可虞也。或多难以固其国,启其疆土;或无难以丧其国,失其守宇。若何虞难?齐有仲孙之难而获桓公,至今赖之。晋有里、丕之难而获文公,是以为盟主。卫、邢无难,敌亦丧之。故人之难,不可虞也。


左传里的意思是:也许邻国遇到灾难,反而能保卫其领土。像齐国出了桓公、晋国出了文公,都是在国家危难之时。所以不要打以邻为壑、趁火打劫的小算盘。


另外,李鸿章遗折里也用到过个词:窃念多难兴邦,殷忧启圣。伏读迭次谕旨,举行新政,力图自强。庆亲王等皆臣久经共事之人,此次复同更患难,定能一心效力,翼赞讦谟。臣在九泉,庶无遗憾。
这个更直白:皇上啊,老臣要挂了。虽然咱们国家要黄了,但是你也要好好努力啊,一二三四五这么这么办,我也算没白给你卖命啊。
从来也没有哪里说“灾难多了国家就能强大”。

至于如何给它赋予政治含义,其实已经够直白的了。或者说,这个词语的频繁出现仅仅是一种政治需要,甚至是情感需要,不能把它作为一个客观规律来看待。

By 甘震

区块链为什么这么慢?

举个例子数钱,比如数一个亿(是不是好刺激~)

1、如果一个人数,慢,但好在专注,全力以赴,在可见的时间内可以数完。这叫单线程密集计算。

2、如果N个人一起数,每人平分,分头同时数,最后汇总总数,所用时间基本上是第一种情况的1/N,参与的人越多,所需时间就越少,TPS就越高。这叫并行计算和MapReduce。

3、如果N个人一起数,但由于这N个人互相不信任,得彼此盯着,首先抽签选一个人,这个人捡出一叠钱(比如一万块一叠)数一遍,打上封条,签名盖章,然后给另外几个人一起同时重新数一遍,数好的人都签名盖章,这叠钱才算点好了。然后再抽签换个人检出下一叠来数,如此循环。因为一个人数钱时别人只是盯着,而且一个人数完且打上封条和签名的一叠钱,其他人要重复数一遍再签名确认,那么可想而知,这种方式肯定是最慢的。这就叫区块链。

但换个角度,方式1,一个人数有可能会数错,这个人有可能生病或休假,导致没有人干活,更坏的结果是,这个人可能调换假币或者私藏一部分钱,报一个错的总数。

方式2,N个人中会有一定比例数错,也可能其中一个人休假或者怠工,导致最终结果出不来,更可能因为人多手杂,出现部分人偷钱、换假钱、报假数……

方式3,很慢,但是很安全,因为所有人都会盯着全过程进行验算,所以肯定不会数错。如果其中有人掉线,可以换人捡出新的一叠钱继续数,工作不会中断。所有数过的钱上面都有封条和签名,不会被做手脚,万一出错了也可以找到责任人进行追责。这种情况下,资金安全是完全得到保障的,除非所有的参与者都串通一气了。该模式下,参与的人越多,资金安全性就越高。

所以,区块链方案致力追求的是,在缺乏互相信任的分布式网络环境下,实现交易的安全性、公允性,达成数据的高度一致性,防篡改、防作恶、可追溯,付出的代价之一就是性能。

最著名的比特币网络,平均每秒只能处理5~7笔交易,10分钟出1个块,达到交易的最终确定性需要6个块也就是1个小时,且出块过程相当损耗算力(POW挖矿)。号称“全球计算机”的以太坊,每秒能处理的交易数也仅是2位数的量级,十几秒出1个块。以太坊目前也是采用损耗算力的共识机制POW挖矿,会逐步迁移到POS共识机制。这两个网络在粉丝们爆炸性地进行交易时,可能会陷入拥堵状态,大量的交易发出后,一两天甚至更长的时间才会被打包确认。

但在资金安全就是命的场景下,有些事情是“必须”的,所以,即使慢,还是会考虑选择区块链。

区块链为什么慢

分布式系统里有一个著名的理论叫CAP理论:2000年,Eric Brewer教授提出一个猜想:一致性、可用性和分区容错性三者,无法在分布式系统中被同时满足,并且最多只能满足其中两个。

CAP的大致解释

Consistency(一致性) :数据一致更新,所有数据变动都是同步的

Availability(可用性):好的响应性能

Partition tolerance(分区容错性): 可靠性

这个理论虽然有一些争议,但从工程实践中看,和光速理论一样,可以无限逼近极致但是难以突破。区块链系统能把一致性和可靠性做到极致,但是“好的响应性能”方面一直有点被人诟病。

我们面向的“联盟链”领域,因为在准入标准,系统架构、参与节点数、共识机制等方面都和公链不同,其性能表现远高于公有链,但是目前几个主流的区块链平台,在常规PC级服务器硬件上实测,TPS一般是在千级的样子,交易延迟一般在1秒到10秒这个级别。(听说TPS十几万级和百万级千万级区块链已经做出来了?好吧,期待)

笔者曾在大型互联网公司工作多年,在海量服务领域,面对C10K问题(concurrent 10000 connection,万级并发)已经有轻车熟路的解决方案,对一般的电商业务或内容浏览服务,普通pc级服务器单机达到几万TPS,且平均延时在500毫秒以内,飞一般的体验已经是常态,毕竟互联网产品卡一下说不定就会导致用户流失。对于快速增长的互联网项目,通过平行扩容、弹性扩容、立体扩容的方式,几乎能无底线、无上限地面对山呼海啸的海量流量。

相比而言,区块链的性能比互联网服务慢,而且难以扩容,根因还是在其“用计算换信任”的设计思路上。

具体哪里慢呢?

从“古典”区块链的系统内部来看

1、为了安全防篡改防泄密可追溯,引入了加密算法来处理交易数据,增加了CPU计算开销,包括HASH、对称加密、椭圆曲线或RSA等算法的非对称加密、数据签名和验签、CA证书校验,甚至是目前还慢到令人发指的同态加密、零知识证明等。在数据格式上,区块链的数据结构本身包含了各种签名、HASH等交易外的校验性数据,数据打包解包、传输、校验等处理起来较为繁琐。

对比互联网服务,也会有数据加密和协议打包解包的步骤,但是越精简越好,优化到了极致,如无必要,绝不增加累赘的计算负担。

2、为了保证交易事务性,交易是串行进行的,而且是彻底的串行,先对交易排序,然后用单线程执行智能合约,以避免乱序执行导致的事务混乱、数据冲突等。即使在一个服务器有多核的CPU,操作系统支持多线程多进程,以及网络中有多个节点、多台服务器的前提下,所有交易也是有条不紊地、严格地按单线程在每台计算机上单核地进行运算,这个时候多核CPU其他的核可能完全是空闲的。

而互联网服务则是能用多少服务器的多少个核,采用全异步处理、多进程、多线程、协程、缓存、优化IOWAIT等等,一定会把硬件计算能力跑满。

3、为了保证网络的整体可用性,区块链采用了P2P网络架构以及类似Gossip的传输模式,所有的区块和交易数据,都会无差别地向网络广播,接收到的节点继续接力传播,这种模式可以使数据尽可能地传达给网络中的所有人,即使这些人在不同的区域或子网里。代价是传输冗余度高,会占用较多的带宽,且传播的到达时间不确定,可能很快,也可能很慢(中转次数很多)。

对比互联网服务,除非出错重传,否则网络传输一定是最精简的,用有限的带宽来承载海量的数据,且传输路径会争取最优,点对点传输。

4、为了支持智能合约特性,类似以太坊等区块链解决方案,为了实现沙盒特性,保证运行环境的安全和屏蔽不一致性因素,其智能合约引擎要么是解释型的EVM,或者是采用docker封装的计算单元,智能合约核心引擎的启动速度,指令执行速度,都没有达到最高水平,消耗的内存资源也没有达到最优。

而用常规计算机语言如C++、JAVA、go、rust语言直接实现海量互联网服务,在这方面常常没有限制。

5、为了达到可容易校验防篡改的效果,除了第一条提到的,区块数据结构里携带数据较多之外,针对交易输入和输出,会采用类似merkle树、帕特里夏(Patricia )树等复杂的树状结构,通过层层计算得到数据证明,供后续流程快速校验。树的细节这里不展开,可以通过网络上的资料来学习其机制。

基本上,生成和维护这种树的过程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繁琐的,既占用CPU的计算量,又占用存储量,使用了树后,整体有效数据承载量(即客户端发起的交易数据和实际存储下来的最终数据对比)急剧下降到百分之几,极端情况下,可能接受了10m的交易数据后,在区块链磁盘上可能实际需要几百兆的数据维护开销),因为存储量的几何级数增加,对IO性能要求也会更高。

互联网服务因为基本不考虑分布式互验互信的问题,很少有使用这种树的证明结构,了不起算下MD5和HASH做为协议校验位。

6、为了达到全网一致性和公信力,在区块链中所有的区块和交易数据,都会通过共识机制框架驱动,在网络上广播出去,由所有的节点运行多步复杂的验算和表决,大多数节点认可的数据,才会落地确认。

在网络上增加新的节点,并不会增加系统容量和提升处理速度,这一点彻底颠覆了“性能不足硬件补”的常规互联网系统思维,其根因是区块链中所有节点都在做重复的验算以及生成自己的数据存储,并不复用其他节点数据,且节点计算能力参差不齐,甚至会使最终确认的速度变慢。

在区块链系统中增加节点,只会增加可容错性和网络的公信力,而不会增强性能表现,使得在同一个链中,平行扩展的可能性基本缺失了。

而互联网服务大多是无状态的,数据可缓存可复用,请求和返回之间的步骤相对简单,容易进行平行扩展,可以快速调度更多的资源参与服务,拥有无限的弹性。

7、因为区块数据结构和共识机制特性,导致交易到了区块链之后,会先排序,然后加入到区块里,以区块为单位,一小批一小批数据的进行共识确认,而不是收到一个交易立刻进行共识确认,比如:每个区块包含1000个交易,每3秒共识确认一次,这个时候交易有可能需要1~3秒的时间才能被确认。

更坏的情况是,交易一直在排队,而没有被打包进区块(因为队列拥堵),导致确认时延更长。这种交易时延一般远大于互联网服务500ms响应的标准。所以区块链其实并不适合直接用于追求快速响应的实时交易场景,行业通常说的“提高交易效率”是把最终清结算的时间都算在内的,比如把T+1长达一两天的对账或清计算时延,缩短到几十秒或几分钟,成为一个“准实时”的体验。

综上所述,区块链系统天生就背着几座大山,包括单机内部计算开销和存储较大,背着串行计算的原罪,网络结构复杂冗余度高,区块打包共识的节奏导致时延较长,而在可扩展性上又难以直接增加硬件来平行扩容,导致scale up和scale out两方面,都存在明显瓶颈。

Scale Out(等同scale horizontally):横向扩展,向外扩展,如:向原有系统添加一组独立的新机器,用更多的机器来增加服务容量

Scale Up(等同Scale vertically):纵向扩展,向上扩展,如向原有的机器添加CPU、内存,在机器内部增加处理能力

By 张开翔